(德國之聲中文網)鄭嘉如已把事情公開,原來早在她當參選記協主席之前,《華爾街日報》(下簡稱《華》)已經向她表明退選,指記協職位與《華》職位無法共存,說《華》員工,不應該在香港這樣的地方推動新聞自由,說香港不似一些西方國家,新聞自由已被確立的地方。就是說,鄭嘉如的解僱,和她之前有意參選記協主席,有直接關係。
記協就是記者的工會,所以現在《華》等於說,第一,記者是不可以做工會,或者可以參加,但不能領導。第二,《華》的員工不應在沒有新聞自由的地方推動新聞自由。第三,《華》居然不同意香港的新聞自由「已被確立」。
第一點,「記協職位和《華》職位無法共存」,原因是甚麼?翻查記協的網頁,他們的願景和工作目標如下﹕「致力維護新聞自由及新聞操守。爭取改善工作環境外,並著眼消除所有不合理的採訪障礙。」請問一下,《華》的辦報理念,是和記協這個工作目標,有任何違背不一的地方嗎?難道這份報紙,不提倡維護新聞自由、不著重操守、不介意記者遇到採訪障礙?
而且,「推動新聞自由」,本來就是記者日常工作的一部份。你要採訪官員,被不合理攔在一條不合理的紅線外,你當下據理力爭,這個過程,其實就是「推動新聞自由、爭取合理採訪權」啊。你是否記協的代表,都會做出這種反應;難道《華》認為,他們旗下記者,遇到不合理的採訪障礙,要默不作聲,否則一旦「爭取」,就是和記者職位不相符嗎?
這已經沒有提到,參加工會然後被機構解僱,是何等違反當代人權的理念,除非你是在第三世界的某國才會發生。
第二點,原來《華》覺得,不是不讓你推動新聞自由,但不要在香港這樣的地方推動啊,因為這個地方不像西方其他國家,人家的新聞自由早被確立了。這個邏輯也很有趣,等於說「不應在貧困的地方扶貧,應該去瑞士扶貧;不應在人道危機的地方提供人道援助,應該在天堂提出援助」。有新聞自由的地方,要繼續維持;在沒有新聞自由的地方,更應該推動啊。
如果你擔心自己旗下記者在香港推動新聞自由,可能會帶來人身危險,所以才認為「不應推動」;那麼,你應該做的,應該是以機構的名望和影響力,給予員工更大的保護和鼓勵才對。現在反而,「落雨收遮」(下雨天才把雨傘收起),相當諷刺。
第三點,你說香港新聞自由沒有確定,我可以向李家超打小報告,人家說香港經歷「由治及興」,新聞自由充份得到保障啊。《華》的那位上司,你應該向李家超道歉。
或者看到這裡,讀者都會疑問﹕為何《華》要枉做小人?有何目的?原因很簡單﹕不想得罪中國,而在中國香港擔任記協主席,就是得罪中國的行為。
2019年之前的記協,和香港政商界關係良好,互相俾面。我當年參加過數次記協的年度晚宴,可說是冠蓋雲集,許多政商名流都樂於出席。當年梁振英競選特首,他也是被邀為嘉賓,甚至在我們的見證下,簽署了「保障香港新聞自由」的承諾書。後來林鄭月娥做特首的那一屆,雖敗猶榮的曾俊華和胡國興,都有出席記協晚宴,我和他們訪談開政治玩笑,那叫一個自由和爽。當年的記協,是一個非常體面的組織。記協的幹事或者主席的人選,也不會引起外界太多的關心。一切都是由2019年而作出改變。
2019的反送中運動,傳媒記錄了許多運動的真相,包括警察的暴行,721元朗黑夜最為轟動。/警暴鏡頭當然令警察不快,在運動中後期,已經不斷批評傳媒不公正,「假冒記者」、「黑暴媒體」,放風聲要立假新聞法、記者要政府認可規管領證。上一任記協主席陳朗昇也因為在運動期間,以直播反修例的實況而出名,讓他被警察視為眼中釘。
運動冷靜,但政府對記者清算繼續。保安局長鄧炳強多次點名批評記協沒有認受性,套用中共喉舌媒體的定性,記協罪名是「長期假借新聞專業團體之名為黑暴黃媒護航,涉嫌配合外部勢力抹黑特區政府施政及阻礙警方執法,更勾結黑暴分子及境外勢力進行反中亂港活動,有違新聞工作者的專業操守」。
在這種情況下,記協連舉辦周年晚宴都有巨大困難,願意出席支持的人銳減,因為都害怕被政治清算,中間甚至一度傳出記協可能被逼解散的消息。然後,記協堅持下來,改選主席,陳朗昇本來希望自己退任,能減輕記協的政治壓力。
但結果,這次改選,鄧炳強繼續作出關注,什麼「最初睇落以為係外國記者協會」,指大部份人在外媒工作,所屬機構涉「收美國錢」。這種點名的政治壓力,令到有兩名參選人,分別是「Justice Centre Hong Kong」的張皓明及BBC記者 Danny Vincent都在選舉前提出退選。原因不外兩樣,一是「壯士斷臂」,避免自己的組織惹政府批評而連累記協,索性退出。另一原因當然是,所屬機構施壓。
看到此,你應該能理解到,記協是中共眼中釘,除之而後快。任何人擔任記協職位,都是和中共對著幹。如果你不想得罪中共,你當然不希望自己旗下員工在記協工作,更遑論做主席這麼顯眼。
外媒為何害怕得罪中共?因為市場啊,中共如果不讓你外媒記者進入,你就不能報導中國新聞,那是多麼龐大的市場。中共可以輕易阻撓外媒,例如不發工作簽證、或者像香港一樣,在入境處便無理由的拒絕不受歡迎人士入境。外媒當然不希望自絕於中共市場之外,因此唯有犠牲記者,也同持犧牲自己的新聞專業。
為了繼續報導新聞所以解僱希望繼續報導新聞的記者,這個邏輯的確荒謬。只能說,記者們,respect (可敬);管理層,Shame on you(可恥)。
曾志豪是香港媒體人,曾任職香港電台,擔任時事諷刺節目《頭條新聞》主持人。目前旅居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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