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司法機構調查30名集中營守衛
2013年9月7日
(德國之聲中文網)1945年1月,奧斯威辛-比克瑙集中營被解放。2013年9月,30名此集中營的前守衛必須得面對德國法院的指控。罪名:協助謀殺。二戰結束將近70年,路德維希堡的「納粹罪行調查中心」對這些被告進行了調查。
只有少部分人被審判
「開始時,能夠得出偵查結果的希望實在渺茫」,該機構負責人庫爾特‧施瑞姆(Kurt Schrimm)對德國之聲說。「我們首先成功確定了49個人。這算是不錯的成果了。」
這49名前奧斯威辛-比克瑙集中營的守衛,其中九人已經在過去幾個月去世了,還有十個人,「納粹罪行調查中心」缺乏關於他們的足夠訊息。剩下的散佈在全德國的30個人,恐怕就得面臨法院的訴訟了。但是他們會否面臨指控,取決於他們的健康狀況,施瑞姆說。「光考慮年齡,我們就無法不悲觀。」因為,最年輕的罪犯也已87歲,最年長的則97歲。「大多數被告人肯定沒有辦法出庭,會被繩之以法的就更少了。」 施瑞姆說。
一個顛覆性的判決
路德維希堡的調查能夠得以進行,還多虧了一個重要的判決。在2011年,慕尼黑州級法院判決一位前集中營守衛有罪,罪名是他曾協助殺害至少28000人。法官判決德米揚紐克(John Demjanjuk)五年監禁----儘管沒有對具體罪行的證據。被告後來去世。
「已經不需要再找足夠的證人了,比如說誰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開了槍等等」,烏爾裡希‧桑德(Ulrich Sander)說。作為曾經的抵抗運動者的兒子,他致力於「受納粹政權迫害者聯合會-反法西斯同盟」(VVN-BDA)的工作,也是那兒的發言人。桑德說,案件會在慕尼黑得到審理。「如果能夠證實當事人曾經參與謀殺,就可以對他進行審判。」也就是說,無需證明有過具體的行為。
對路德維希堡的調查者--如施瑞姆--來說,追蹤納粹戰犯因此變得容易一些了。在慕尼黑的判決之後,在其他法庭,「只要能證明一個人曾經在集中營工作過,就可以判決他協助謀殺」也成為可能。
做出屬於納粹凶手的判決並不簡單
對許多觀察者來說,卻存在一個問題,就是:這種大規模追究的做法是否太遲了,以及德國在時間還充裕的時候是否做了足夠的努力。桑德說,「50年代時,其實啥都沒解決」。
作為對此的回應,1958年在路德維希堡成立了「納粹罪行調查中心」。從此,它就不得不同下列問題鬥爭:證人難以尋找,被害人已經去世,凶手保持沉默……此外,路德維希堡的調查者也必須在司法界找到人協助----因為他們不能靠自己使罪犯伏法。
還有,按照舊的德國法律,凶殺案只有20年的追溯期。1945年的殺人犯,到1966年就可以逍遙法外了。現在則不同,凶殺及協助凶殺已不再受追訴期的限制。
布魯因斯的案例
五十與六十年代的法律對納粹凶手實在有利。而且德國遲遲不把德國籍的被告交出去,也使許多人從中受益。比如克拉斯‧卡雷爾‧法貝爾(Klaas Carel Faber),他在荷蘭被判處終身監禁。但他成功逃到德國,得享平安。
在一個許多人關注的訴訟中,這些問題再一次發揮作用:在哈根市(Hagen),陪審法庭裁定布魯因斯(Siert Bruins)可能為納粹凶手。92歲的布魯因斯在將近70年前,涉嫌槍殺一名荷蘭抵抗力量成員。一份荷蘭對布魯因斯的判決,在德國無效。但是現在德國檢察官認為槍殺屬於凶殺行為,布魯因斯很可能就要坐牢。
科薩塔瑞,伯埃勒,利普奇斯
像在哈根一樣,法官嘗試將更多的凶手繩之以法:拉迪斯勞‧科薩塔瑞(László Csatáry),他被控將猶太人送入集中營,但他在需要服刑前死亡;海恩裡希‧伯埃勒(Heinrich Boere),被判要為三宗謀殺案負責。或者最近的漢斯‧利普奇斯的案例(Hans Lipschis),他也同樣曾經在奧斯威辛集中營工作。
在路德維希堡,「中心」的法學家們也在繼續他們的尋找,例如在南美洲:「我們查找那裡的移民檔案」,施瑞姆說,「我們尋找那些1945-1955年間移民的男性,他們可能因為自己的納粹背景有所隱瞞。」而且,對所有滅絕營的看守,人們也將再進行一次核對。
30名奧斯威辛集中營的警衛,也許還能及時得到屬於他們的懲罰。「這是一個好苗頭」,作為「受納粹政權迫害者聯合會」積極分子的桑德說:「我相信,重要的一點是:要讓國外看到,德國人沒有拋棄歷史。要做的事情還有很多——我相信,這對我們的國家有好處。」
作者:Hendrik Heinze 編譯:簡如
責編: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