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自殺-不可成為賺錢手段
2014年1月12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多年來,協助自殺的合法性和可操作範圍一直是德國政界、醫學界、安樂死組織等各方之間爭執不休的話題。從決策者角度說,最關鍵的一個問題是:如果允許協助自殺,會帶來怎樣的後果?一些專門提供"安樂死服務"的組織,目前可以向自願結束生命者提供死亡協助。
這種狀況可能隨著德國法律的修改而改變。聯盟黨議會黨團主席、法學專業出身的弗爾克考德爾( Volker Kauder )表示,德國執政黨聯盟黨(CDU/CSU)希望立法禁止協助自殺商業行為。此前,新的德國衞生部長古爾(Hermann Groehe,CDU基民盟黨員)支持由商業和非商業的"安樂死服務"組織來就協助自殺這一話題作一項民意調查。
目前,德國法律允許協助自殺,前提是自殺者本人要最終進行結束生命的行為,比如醫生可以提供藥品,但是病人要自己服藥,最終結束生命。自殺這一話題,始終是不少德國民眾和保守黨派政治家心中的禁忌話題。政治家主要擔憂,"安樂死服務"組織會出於商業利益考慮,讓協助自殺變得更加容易。加上德國有過納粹種族大屠殺的歷史,所以涉及到"結束他人生命"這一問題時,在德國總會多少離不開歷史陰影。
德國聯盟黨的政治家考德爾和古爾重新公開探討協助自殺這一話題,也立即引來不少其他政黨政客的反響。社民黨前任議會黨團主席明特菲林(Franz Muenterfering)在接受德國電視二台採訪時認為,一個人決定結束生命的做法是否符合基本的倫理標準?德國綠黨議員貝克(Volker Beck)擔憂,將協助自殺合法化,會間接迫使年長和病患者有"要提前結束生命的心理壓力"。由政界、醫學界等人士組成的德國倫理委員會認為,德國的專門提供協助自殺服務的非商業化組織在運作方面還有改進之處。在瑞士,協助自殺服務費商業組織是完全合法的。目前已有德國公民前往瑞士走完自己生命的最後階段。
多年來的爭議話題
一年半以前,德國曾有過一分立法草案,其中規定"協助自殺商業行為屬違法,可能受到最多10年有期徒刑或罰款處置。"草案規定,自願結束生命者的親屬不被要求承擔法律責任。
這一草案當時遭到執政黨之一自民黨(FDP)的反對而沒有通過。自民黨當時認為,該法律不該讓協助自殺組織的成員承擔法律責任,而免除死者家人的責任,這種"區分對待"的做法不公正。
隨著荷蘭、比利時、瑞士等德國鄰國在協助自殺法律規定上的逐步放開,德國也多少面臨修改法律的壓力。現在德國大聯合政府執政黨之一聯盟黨希望議會能夠重新立法,更明確定義協助自殺。不過,法律草案何時能夠經過各黨派同意遞交議會,目前還是問號。執政黨社民黨(SPD)坦言,不知道這一問題的時間表是怎樣的。
醫生感覺兩難
如果德國出台新法律,而且是在此前的草案基礎上,那麼新法律會規定,禁止提供協助自殺的商業行為,協助自殺只能從病人病情出發考慮,那麼從醫生角度講,有一個兩難的境地:醫生不僅要從專業醫學角度堅定病人的病情以及醫藥手段的意義何在,不少醫生與病人之間也有長期的接觸和感情。外科醫生米歇爾‧德裡德爾(Michael de Ridder)說:"作為醫生,首先要考慮病人的感受,不是一味的延長生命。"因此,有時候醫生會出於病人的考慮,選擇批准協助自殺,讓病人免受更多痛苦。
不過德裡德爾通過自己的工作經驗也知道,協助病人自殺(延伸閱讀主動協助死亡在德國是違法行徑)總會受到不少同行的質疑和反對。即使不是給病人提供毒藥,而是停藥或停食等行為,也被不少醫生認為是主動協助自殺的行為。德國醫生協會主席蒙哥馬利(Frank Ulrich Montgomery)在表示支持德國禁止醫生協助自殺時指出,"絕大多數"醫生是持反對意見。而有調查顯示,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德國醫生,在這一問題上並非絕對的反對協助自殺。
德國醫生德裡德爾希望德國能出台類似美國俄勒岡州《尊嚴死亡法》的類似法律。俄勒岡州的該法規定,患絕症或病症帶來極大痛苦的病人(成年人),可以在兩位醫生診斷其生命不超過6個月的情況下,在經過和兩位醫生的談話後,獲得加速死亡過程的援助。
作者:Heiner Kiesel 編譯:謝菲
責編:文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