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009 Deutschland NS-Prozess
2009年10月28日1944年9月3日,海牙附近。現在的被告海因裡希∙博赫與一名共犯一起搜查荷蘭人德∙格魯特的住所。德∙格魯特是一家工廠的高級雇員。早上7點30分,他穿著睡衣把門打開。兩個陌生人要求他出示身份證件。德∙格魯特把身份證件拿給他們看時,海因裡希和他的同夥在沒有預先警告的情況下對他進行了射擊。德∙格魯特的兒子至今無法忘記這個恐怖的早晨。他將作為附帶起訴人密切關注亞琛州立法院的審理。
多特蒙德納粹罪行調查中央機構控訴,88歲的海因裡希∙博赫作為黨衛隊以及"費爾德梅耶"特遣隊成員,分別在1944年6月和9月在荷蘭殺害了三名市民。
多特蒙德高級檢察官烏爾裡希∙馬斯表示: "這個特遣隊的任務是,如果德國人、機關成員或是士兵等受到傷害或被殺害,就去實施報復。主要針對那些知名人士或是社會地位較高的人,部分是眾所周知的反對德國佔領的荷蘭人。原則上採取槍殺方式。"
殺手組織"費爾德梅耶"特遣隊共殺害了50多名荷蘭人。
博赫於1921年出生在埃施魏勒,父親是荷蘭人,母親是德國人。他在18歲的時候加入了在前線作戰的納粹黨衛隊。他首先是在東線作戰,1944年成為"費爾德梅耶"特遣隊的成員。這個組織的全體成員都必須保持絕對的沉默。如果不服從,就可能被關入集中營。
二戰結束後,1945年5月10日,博赫被捕,並被監禁在鷹堡。他當時曾經供認今天對他提出的指控。他的律師高登∙克里斯蒂安森表示:"他當時在那裡表示,知道那時犯下了罪行,如果他必須要為這些罪行負責,他能夠理解。我們認為,他到今天為止還沒有表示過相反的意見。"
博赫在1947年6月越獄。1949年,阿姆斯特丹特別法院在他不在場的情況下判處其死刑。之後,改判為終身監禁。數十年以來,博赫偷偷地在亞琛的埃施魏勒做礦工。80年代中期,荷蘭人要求德國方面將他引渡或是執行判決。曠日持久的法律拉鋸開始了。今天,這一切終於可以在亞琛地方法院劃上句號。海因裡希∙博赫一案屬於德國最後一批較大的納粹戰犯審理案件。
作者:Thomas Wenkert / 余思
責編: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