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軍隊聽命於議會
2012年11月20日(德國之聲中文網)由誰來決定是否向外國派遣軍隊?對這個問題很長時間裡德國的政治家並不需要動腦筋。二戰後盟軍戰勝國希望在德國實現徹底的非軍事化。因此在1949年頒布的聯邦德國基本法中沒有軍隊這一章。直到上世紀50年代中,冷戰升級,西方戰勝國才希望聯邦德國發展自己的軍隊,這一決定是在經過激烈的國內政治論爭後作出的。聯邦國防軍有明確的任務:在北約聯盟的框架內保衛本國的領土安全。除了搶險救災以外,境外行動是無法想像的。
議會點頭才能出兵國外
隨著東西陣營對峙的結束,這一任務範圍亟待重新定義。盟國期待德國承擔更多的安全責任。但這樣做有法律基礎嗎?德國薩爾州大學歐洲研究所的所長吉格利希(Thomas Giegerich)指出:"這個問題在德國統一後凸顯了出來,引起了爭議,因為基本法的規定並不明確。"
1994年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作出裁決,聯邦國防軍在國外的武裝行動原則上須經過聯邦議院表決批准。"原則上"這一表述意味著,也可以有例外的情況。例如在面對緊急危險時,聯邦政府可以先下達軍隊出動的指令,但必須事後向聯邦議院"補辦"申請程序。如果議會否決這一申請,聯邦國防軍就必須立即結束行動。鑑於聯邦議院廣泛的權限,聯邦國防軍也被稱為"議會的軍隊"。2005年通過的一項有關法律最終確定了議會參與決策的有效程序。
解讀空間和職權之爭
儘管如此還是存在有爭議的問題。吉格利希表示:"例如什麼是武裝行動?如果聯邦國防軍只是被派到另一個國家起到威懾的作用,人們就有理由對議會程序的必要性提出質疑。"
而在決策權限的問題上,立法和行政機構更是一再產生分歧。漢堡歐洲和平與安全研究中心的埃爾哈特(Hans-Georg Ehrhart)指出:"我們看到一些有爭議的例子中,政府試圖擴展自己的行動空間,而反對黨則要求不應該給執政者太多的迴旋餘地。"
例如在歐盟目前在索馬利亞執行的使命中,德國聯邦國防軍除了參與聯邦議院批准的打擊海盜的阿塔蘭塔行動,還參與對索馬利亞安全力量的培訓。就後者,聯邦政府沒有徵得議會的批准。"有人說,儘管培訓是由軍人進行的,但這完全是一項民事行動",埃爾哈特對德國之聲表示。
眼下德國政界正在討論是否向土耳其和敘利亞邊境派遣愛國者導彈防禦中隊。兩位專家一致認為,這一行動必須獲得聯邦議院的批准。吉格利希說:"設想一下土敘邊境的情況,我毫不懷疑,聯邦憲法法院也會認識到,德國的愛國者反導彈系統有可能捲入一場武裝衝突。"德國聯邦政府已經間接表示,會向聯邦議院提出相應的申請。
作者:Rachel Gessat 編譯:葉宣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