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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結婚,或是死亡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3年11月4日

在德國,每年大約有數千名婦女被迫走上強制婚姻的道路,她們中多半來自伊斯蘭國家。目前,德國政治家正在考慮如何從立法的角度改變這一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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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德國的庫爾德人圖片來源: AP

法迪亞.H死時剛剛21歲,她是在馬路上被他兄弟用尖刀刺死的。法迪亞的母親坐在客廳裡面放聲慟哭。她說,「我們家裡不能收留法迪亞的屍體。他們說了,法迪亞的屍體是骯髒的。」就這樣,法迪亞死後連個象樣的葬禮都不能舉行。她的家庭之所以這樣懲罰她,是因為法迪亞玷污了家庭的尊嚴。怎麼玷污的?因為法迪亞愛上了一名德國人。

法迪亞家雖然被稱作庫爾德人,但他們信仰的是一種叫作「耶希登」(Jesiden)的宗教,它既不屬基督教,也不屬穆斯林教。他們一家人都非常篤信這一古老的宗教,決不越雷池半步。該教規定,女孩子只能服從家庭尋找的配偶。如果女孩子有所反抗,家庭會對之實施暴力,使之屈服。以死抗爭的例子屢見不鮮。法迪亞死了,死時年僅21歲。

用暴力強迫女孩子結婚的不僅是耶希登宗教。在德國,被強迫成婚的女性每年高達數以千計。如果敢於反抗,那麼輕者不給飯吃,重者體罰,直到女孩子屈服為止。這些女孩子多半出身於穆斯林家庭,父母具有原教旨主義傾向。對於這些家庭,最重要的莫過於尊嚴,尊嚴甚至高於神靈,高於上帝,高於自己的生命,高於母親對其孩子的愛。

一名來自土耳其的學法律的女大學生必須嫁給自己的表兄,結婚後經歷了兩年的「恐怖」生活。在他們兩人的婚姻中,性生活都是表兄強迫發生的,如果女方不同意,男方就以拳腳相見。僅在柏林,去年就有大約230名婦女因強制性婚姻找到婚姻咨詢處,尋求幫助。設在圖賓根的另一家婚姻咨詢所每周都有新來報到訴苦的人。

現在,德國的一些女政治家正在思索怎樣讓全社會都對這個問題有所瞭解、有所評論。德國雖有現成的法律條文,比如人權基本聲明的第16條對此明文規定,保證每個公民自由選擇配偶的權利,但沒有法律規定懲罰強制婚姻。

按照德國法律,在德國長大成人、現在又遠嫁土耳其的這些女子,婚後半年內可以返回德國,如果錯過這個時機,德國便對她關上了大門。當然對未成年的孩子有另外的規定。

更糟糕的是那些所謂「進口新娘」。她們多半信仰伊斯蘭教,孩提時代就許配給了某個男人,還是少女時就必須出嫁,遠離家鄉,來到德國。她們必須在德國待足兩年才取得在德長期居留的身份。如果她們在兩年內逃出婚姻,便造成她們居留德國身份的不合法性而導致驅逐德國,而在她們自己的家鄉,等待她們的卻又是嚴酷的懲罰。

對於以上兩項法律,德國政治家正在斟酌怎樣修改使之變得更為合理。但這還是第二位的。法律首先應該有保護公民不被凶殺或嚴懲凶手的能力。象本文開始時提到的法迪亞被其兄弟殺死之後,兄弟至今仍然逍遙法外。他說,那是一次事故,是法迪亞先動手的。然而,現代法醫解剖得出的結果是,法迪亞分明是被尖刀強力刺死。這種置人於死地的做法,顯然不是「正當防衛」。

如果敢於逃跑,那麼面臨的是沒有依靠、沒有經濟來源的飄泊,更糟糕的是,全家族人都在詛咒她。沒有人能夠長年同這種壓力和負罪感進行抵抗。恐懼和動蕩使一個人的內心變得極不健康。

對婚姻做出決定的不僅是家族,如果以狂熱庫爾德人為例的話,政黨也會施加很大影響。庫爾德工人黨(在德國被禁)多年來一直使用婚姻嫁娶的辦法,將新兵召集到德國來。德國警方對此不是不知道,但只要新娘不告發新郎,警方也無能為力。1999年在德國北部發生了一起令人發指的事件:庫爾德工人黨的信徒們殺害了一對真誠相愛的庫爾德年輕夫婦,他們倆的婚姻違背了黨的旨意。

為了掙脫這種可怕的現實,只有逃離家,隱姓埋名,連相貌也要改。成功的例子比如來自摩洛哥的女穆斯林約翰納。家裡讓她嫁給一個孩提時見過兩次的男人。她不干,從家裡逃出來,染發化妝,開始了新的生活。然而,她還是想家,想父母。她說:「有人什麼都有,有自由,也有父母家庭。而我只有放棄一樣,才能得到另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