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向美國部分商品徵收懲罰性關稅
2006年5月2日廣告
根據美國2000年制定的一項以美國參議員羅伯特‧貝爾德(Robert Byrd)命名的貿易法案,美國政府有權向外國傾銷商徵收罰金,再將所得款項返還給美國受害企業。對此,歐盟貿易專員曼德爾森辦公室周一作出回應,認為歐盟的懲罰性措施是合理之舉,因為美國政府已經在今年二月份撤銷了貝爾德法案,現在卻打算再延長兩年,將罰款金額提升至3690萬美元。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定,歐盟國家及美國的其它貿易夥伴國能夠徵收的制裁金額有一個最高上限,不得超過貝爾德修正案中美國政府向企業支付的返還款的72%。歐盟委員會表示:「只要美國繼續補貼本國企業,就有違背世貿組織規定的嫌疑。」不過,歐委會隨即話鋒一轉,認為儘管歐盟與美國之間就貝爾德法案產生的爭執已經持續了數年之久,但統觀全局,「歐美貿易總體上還是令人愉快的。」
自2005年5月份以來,歐盟就對來自美國的紡織品、機器、紙質用品以及玉米徵收懲罰性關稅。本周一,歐盟決定對更多的紙製品、復印機及鑽孔機採取貿易制裁措施。世界貿易組織在2002就宣佈美國的這項富有爭議性的貿易法案為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