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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家大會希望出台病人遺囑法

2006年9月21日

第66屆德國法學家大會21日以多數通過了一項提案:為病人遺囑立法。這便意味著,在不可逆轉的死亡期開來之前,就可以按照病人遺囑,停止治療和其他維系生命的手段。但法律文本必須寫明,這種情況下,不會將治療醫生懲之以法。如果真的實現這一立法,這將是德國突破的一大禁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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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成了植物人,生命還有意義嗎?圖片來源: dpa

65歲時,弗蘭希思卡‧Z第一次得了中風,得病之後,她還能夠說話,雖然有時口齒已含糊不清。弗蘭希思卡擔心病情還會惡化,她便要家人做出保證,假如病情加重,沒有外人的照料不能繼續生存下去的時候,她堅決不要動用延長生命的輔助設備。果然不出所料,不到一年,弗蘭希思卡第二次中風,從此,她便進入了休克狀態。家屬當然沒有忘記一年前弗蘭希思卡的囑托,但醫生卻不願讓她就這麼死去。醫生說,如果現在撤下呼吸器,那便意味著謀殺。在德國,協助死亡是犯法的。此後6年裡,弗蘭希思卡就這樣一動不動地在床上沉睡,消瘦得皮包骨頭,最後,停止了進食進水。

這樣的例子在德國很多。目前,在斯圖加特舉行的第66屆法學家大會上,一些律師列舉這樣的事例,旨在展示現實生活同法學理論之間實際上還存在相當大的距離。事實上,就法理而言,醫生不能違背病人的意志強行為他醫治,但現實當中更多遇到的情況是,當事者,多半是律師,常常需要費盡周折,才能說服老人院或醫生,讓他們改變不惜任何代價延長一條生命的善意做法。鑑於這種情況,一邊是法律允許的停止治療,另一方面是法律禁止的協助死亡,本屆大會希望能在二者之間涇渭分明地劃一道界限。

但政治家卻不認為在這兩者間有劃清界限的必要。聯邦法律部長齊普裡斯和巴伐利亞州法律部長默爾克不約而同地表示,這裡最關鍵的問題已由法院判決而得到澄清。她們二人都希望出台病人遺囑法,認為,如果病人結束延長生命手段的意志記錄在案的話,其他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她們之所以要繞開協助死亡的立法程序,有人懷疑是因為協助死亡的基本問題探討越深,立法程序就越發難以進行之故。立法程序的最後是醫院各黨派議員的表決。政治家深知,尋找妥協方案無異於上青天之難,議員那裡兩派觀點針鋒相對,一派堅守保護生命的準則,另一方則認為,核心應當是人或者病人的自決權。

因為立法難,所以政治家不準備在這一塊行動,而是將精力集中在可行領域,比如:病人遺囑,即病人安樂死亡。去年,德國法律部長齊普裡斯曾向議會遞交了一份相關的法律草案,但後來又自己撤回。今年,她又計劃在議會進行有關的行動。議會將對此進行激烈辯論,這在意料之中,比如,病人遺囑的使用範圍怎樣規定。保護生命派主張,只有確信進入死亡期,而且已無可挽救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病人遺囑。但齊普裡斯認為,痴呆症、植物人,雖然他們的生命可以維持下去,但如果有病人遺囑,也可以用在這裡。

現實生活中同病人遺囑交道頻繁的律師們則在法學家大會上公開警告,不要讓採取結束生命的手段受到太多表麵條件的限制與阻撓。需要表白的不應該是一個希望結束生命的垂危病人;需要表白的恰恰應該是用各種手段、不惜一切代價非自然延長生命的那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