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人士翟岩民被判緩刑 官媒公佈庭審影片
2016年8月2日(德國之聲中文網)翟岩民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新華社本周二(8月2日)宣佈了這個消息並指出,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翟岩民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翟岩民當庭表示認罪,不上訴。
天津二中院在微博上公開了庭審筆錄。其中記錄,翟岩民聽到判決後表示認罪悔罪,不上訴,服從法院判決。
新浪網、中國新聞網等媒體都發布了法庭上翟做出陳述的影片。畫面可以看到,身穿白色襯衫的翟岩民從兜裡拿出紙張,之後開始念稿,他說,2013年生意的失敗使他的思想和內心產生抱怨:「開始把人生的不如意,生活的不滿意轉嫁成為對社會體制和社會制度的怨恨……交友不慎接觸了所謂民主化、多黨制、和平轉型等推翻現體制、顛覆現政權的理論。」翟岩民還表示:「我也奉勸與我一同涉案的人懸崖勒馬,認罪伏法,爭取政府的寬大處理……堅決不接受外媒敵媒的任何採訪。」
根據中國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國際特赦組織研究員潘嘉偉對德國之聲指出,這次庭審和判決都很快,新華社雖然報導稱有許多人出席旁聽,但翟岩民的妻子劉二敏卻並沒有出現在法庭之上:「很奇怪的是開庭前沒有通知翟岩民的妻子劉二敏,甚至不讓她出家門,昨晚有人到她家裡抄走手機和電腦。……包括人大、政協、法律學者、律師和國內外記者出席,但卻不讓劉二敏出席。這樣的安排,根本一點都不能說是公平審訊的做法,有違公平審訊的國際標準。」
他還補充表示:「更奇怪的是庭審極其迅速,而新華社發稿緊接庭審,完全無法理解這是一場庭審,更像一個閉門公審。」
香港英文版《南華早報》證實,該報記者與其它三家港媒獲中國公安部邀請旁聽這次庭審。另外還有一家台灣媒體也受到邀請。
《南華早報》報導稱,審判後翟岩民告訴記者,自己最初以為會被判處超過十年的監禁:「那樣的話,我就不能再與97歲的父親見上一面了。」 他還表示,沒有家庭成員出席審判是他自己的選擇:「我給家人打了個電話,不讓他們來,(這是為了)以防他們不能接受判決。」
當記者問何時他會與家人相見時,翟說:「我現在聯繫不上他們。」然而,他的妻子說,自從翟被拘就就一直沒有能與他取得聯繫。
接受香港《南華早報》訪問時,劉二敏表示「完全不能接受」該判決,她說:「我不能出席聽證會,我聘請的律師不能參與辦案過程。我甚至還沒有看到過逮捕令——這能叫法治?」去年7月到9月期間,中國當局在全國各地逮捕、傳喚、刑事拘留300多名人權律師和活動人士,其中包括周世鋒、王宇、翟岩民等人在內。被逮捕的多人與鋒銳律師事務所相關,這家律所曾經受理多起高度敏感的案件。北京當局上月宣佈,維權律師周世鋒,維權人士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國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法院提起公訴。
美聯社報導,本周二警察封鎖了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就在前一天,其他國家的外交官曾提出抗議,要求給出案件更多訊息。
香港網路媒體《香港01》報導,北京當局稱案件有人旁聽,其中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學學者、職業律師、群眾以及記者,當中有5家境外媒體。然而,案件卻未按照規定,提前3日公告開審。一些"709"妻子表示,一年多以來,她們試圖探望被關押的丈夫,但是被拒絕,只是間或口頭被告知一些現況。
香港《南華早報》報導,律師周世鋒、維權人士胡石根和勾洪國也會在未來三天在天津開庭審理。周一胡石根弟弟、勾洪國妻子及一些朋友到天津法院表達抗議時被拉走。被捕律師王全璋妻子李文足昨日下午被多名警察傳喚。曾經代理多起著名維權案件的女律師王宇也是去年"709事件"中大批被抓捕、刑拘的律師之一。今年1月,她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批捕。近日,她獲准取保候審。
包括王宇在內的多名涉案人士曾「電視認罪」,國際特赦組織研究員潘嘉偉表示,看起來「電視認罪」已變成「規定動作」,這種做法:「也反映當局根本沒有證據起訴這些律師和維權人士,否則,為什麼不遵守法律程序處理?這種做法無疑只是抹黑的手段,但確實會增加維權律師和維權人士參與維權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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