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為核電下馬買單?
2016年7月2日(德國之聲中文網)事情來得有些令人措手不及:2011年3月14日,也就是德國電視節目播出日本福島核電站發生爆炸的消息兩天之後,聯邦總理梅克爾便表示:"我們不能無動於衷地繼續墨守成規。"緊接著,各聯邦州核監局便倉促做出決定,讓德國最老的7家核電站和出現故障的克呂摩爾 核反應堆停止營運3個月-也就是所謂的核禁令。
接下來就是反反復復的核電下馬問題:2010年10月,梅克爾領導下的政府推翻了其前任政府在2002年做出的有關核電下馬的決定。2011年6月,梅克爾政府又改變政策,決定關閉8家核電站,剩餘的9個核電站在2022年之前分階段下馬。
5年過後人們才逐漸明白,這一草率做出的決定將帶來什麼樣的代價:德國最大的核電營運商AKW感覺其財產被剝奪,要求國家給予補償。這場官司已經進行了大約20個回合,現在只等法院做出判決,涉及的賠償金高達近200億歐元。
期待意昂案的判決
在聯邦政府做出核電下馬的決定之後,德國最大電力公司意昂(Eon )被迫關閉了它的伊薩爾1號和下威悉河核電站。現在,意昂公司已經將聯邦政府以及巴伐利亞和下薩克森州州政府告上法庭,要求賠償3.8億歐元。漢諾威地方法院將在7月4日就此案做出判決。
巴符州能源公司(EnBW)也因核電禁令與政府對簿公堂,要求國家賠償2.61億歐元。但是今年4月,波昂地方政府駁回了其訴訟,論據是該公司沒有及時就核電禁令提起訴訟。如果波昂地方法院的這一駁回理由被借鑑,意昂公司勝訴的可能性也會非常有限。因為和EnBW公司一樣,意昂同樣沒有及時對核電禁令提起訴訟。
而德國電力公司 (RWE)的境況則與上述兩家公司不同。該公司早在2011年4月就遞交了訴訟狀。2013年初,黑森州行政法院宣讀了一份獲得聯邦行政法院批准的判決書。根據法院的裁決,政府立即暫時關閉比布利斯A和B核電站違反法規-因為在做決定之前,沒有按照法律程序對電力公司進行聽證。
控告政府"剝奪財產"違法
德國的四大電力巨頭,萊茵集團(RWE)、意昂(Eon)、巴登符騰堡能源公司(EnBW)以及Vattenfall電力公司與政府對簿公堂,並非僅僅是因為核電站被禁。同時,他們多次上書聯邦憲法法院,指控政府加速核電下馬的決定違法憲法。這些電力巨頭們一致強調,無償剝奪財產違反憲法。
如果法院對這些電力公司做出有理判決,他們就將爭取損失補償。而所涉及的賠償數額巨大:意昂( Eon)公司要求賠償80多億歐元,萊茵能源公司(RWE)要求賠償60億,Vattenfall公司要求賠償47億,該公司同時也在一家美國仲裁公司提出訴訟。
提出折中建議
綠黨政治家克裡舍爾(Oliver Krischer)猜測,電力公司向聯邦憲法法院提出上訴是一種施壓手段,目的是迫使政府在為核垃圾提供資助方面做出讓步。因為與此同時,一個核能委員會正在討論核電營運商和國家如何分攤核垃圾的中間存儲和最終存儲費用問題。
任何人都難以估算核垃圾的最終存放費用。預計這個風險將會轉嫁到納稅人頭上。
今年4月底,該核能委員會提出了其建議:關閉和拆除核電站的費用由電力公司承擔。同時,由意昂(Eon)、萊茵(RWE)、Vattenfall 和 巴登符騰堡能源公司(EnBW)4大電力公司向一個基金會注資233億歐元由其負責核垃圾的中間和最終存放問題。國家則對公司未來承擔責任。業內人士和生態學家估計,整個費用可能至少是預估的一倍-一旦費用太高,將由納稅人承擔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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