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話德國:請不要再談性別歧視了
2016年5月6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準確的說法是:這位社民黨政治家打算修改不公平競爭法,禁止將女性和男性當作性對象的廣告。其實,"男性"不過是後加的,其初衷是為了保護我們女性,使我們在廣告中不致成為男性情慾的對象。在司法部長眼裡,我們又變成了可憐的犧牲品。
從未感到受歧視
不過,很遺憾,馬斯先生,我並不認為自己是犧牲品,我甚至這輩子都沒有過這樣的感受。小時候,我不用像姥姥那樣裹腳;15歲時不用嫁給一個父母為我選擇好的門當戶對的男人;上學期間,女同學的成績遙遙領先;當中國女排五連冠的時候,男足卻怎麼也沖不出亞洲。一句話,當時的女性很難在男性面前壓抑優越感。
上世紀80年代末我來到德國的時候,此間的男女平等也達到了一定水準。當初與我競爭德國之聲位置的幾乎都是能幹的女性,於是也便不存在性別歧視的問題。再後來我做到了家庭和職業兼顧 - 這在德國有一定難度,但總體來說框架條件在不斷改善。在編輯部裡,我周圍全是知書達理的男同事;在家裡,我也從未受到丈夫的壓迫。
年輕女性大多不再對女權感興趣
今天的年輕女性也不認為自己是犧牲品。女孩子們傾全力在畢業典禮上光彩亮相,這在女權主義者看來可能是對昔日理想的出賣;在我看來,她們不過是充滿自信地展示青春的美麗。因為與男性相比,我們是更加美麗的性別,為什麼我們對此要遮遮掩掩呢?
當一些穿短裙的女同胞在汽車展上搔首弄姿時,我不感到這是對我們女性的侮辱,更不希望讓穿著暴露的男性取而代之。要依我,車展就是車展,不用一起曬人肉。不過眾口難調,大家可以討論,國家何必出面干涉呢?
假如廣告上出現一位穿比基尼的女性就是將所有婦女變成了性對象,那麼今後如何做比基尼的廣告呢?或者內衣?有不裸露的方法嗎?我想像不出。
性別歧視表現多樣
再說性別歧視不僅表現在裸露肉體,一個在廣告上無緣無故微笑的女性在有些人看來是幼稚和低三下四的表現,是可忍孰不可忍。
動物也並非與此話題無關。近來我一聽到"山羊"這個詞就產生性聯想,想排除這些雜念都不行。
顏色也可能產生挑釁的效果。中國的一座車庫將女性停車區域的牆塗成了粉色,引起女權人士抗議。
如果我說"我覺得馬斯性感",那麼這是將他貶低為性對象了嗎?按照女權的解釋沒有,因為在她們看來,我們對男性就不可能構成性歧視,因為我們不擁有機構權力。不過,難道我們德國的最高領導不是一位權力巨大的女總理嗎?
新法律創造新的官僚機器
現在我完全糊塗了。按照司法部長的意願,單個人認定的性別歧視是否也符合大眾的普遍感受,今後將由法官來裁定。一項新的立法激活無數的官僚和司法程序,這在德國似乎是家常便飯。
其實德國迄今的實踐很值得稱道。如果你認為某則廣告具有性別或其他方面的歧視傾向,那麼你可以上告廣告理事會。理事會如果同意你的意見,它會公開批評做廣告的公司。一般來說,為了維護自己的形象,公司會立即撤回引起爭議的廣告。
與跨年夜事件有關?
不過,政治怎麼會相信廣告者的自律。決策的人們想通過行動告訴我們,他們在時刻關心著我們,特別是婦女的貼心人。科隆跨年夜事件之後,社民黨立即將剛剛開始的2016年設定為婦女年,現在馬斯部長打算以實際行動來證明婦女年的名副其實。
在此背景下,這項立法計劃就更讓人感覺不是滋味了。馬斯將以北非移民為主的大規模性侵上升到全社會的高度,這實際是試圖將跨年夜罪行以及由此暴露出的北非移民融入問題淡化處理。
假如我冤枉了部長,那我至少可以說,一個日理萬機的政治家竟有閒心制定如此多餘的法律,簡直是吃飽了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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