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歌法》二讀 街頭抗議再升級
2020年5月27日(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立法會周三 (5月27日)恢復國歌法二讀,再次引爆港人罷工、罷市、罷課的大三罷行動。大批民眾上街示威,並包圍立法會。
由於正在舉行的全國人大會議上提出將「港版國安法」以全國性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直接為香港立法,連日來香港街頭抗爭重燃。因此警方在國歌法二讀之前已嚴陣以待。香港警方周二晚間發出警告,稱不會容忍擾亂公共秩序。數百名防暴警察則連夜在香港立法會與政總加強佈防。
會場拉鋸戰
在立法會會場內,泛民主派議員不斷就議題與程序提出"額外"要求。在法案恢復二讀辯論前,泛民議員於1個半小時內三度提出休會。
公民黨陳淑莊動議休會待續,討論人大的「港版國安法」。法律界議員、公民黨郭榮鏗接力提出緊急質詢,指出有行政會議成員及傳媒報導稱,國安法將規定外籍法官不能審議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這一做法對香港的司法制度及司法獨立構成重大影響,要求大會就此討論。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泛民派議員第三度提出休會待續要求後,決定不再處理休會待續動議,並表明不會再處理任何緊急質詢的議案,會議正式進入恢復二讀程序。
街頭起衝突
據新聞網站香港01報導,至下午,中環、銅鑼灣及旺角皆有群眾聚集,警方展開圍捕;中環畢打街、銅鑼灣軒尼詩道近波斯富街一帶,警方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拘捕約180人。在銅鑼灣時代廣場,防暴警使用了胡椒噴劑,至少2人中椒。在中環,警員也開射胡椒球彈驅散人群。在旺角有群眾堵路,警方亦拘捕逾60人涉非法集結。至下午五時為止,警方共拘捕約240人。
港版國歌法的立法程序,始於2017年秋天。2017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即內地同年實施的國歌法也須在港實施,由港府在本地立法落實。在2018年迅速進入草案擬定的階段,並於2019年初交付立法會一讀。該草案的二讀辯論,議程原定於去年6月底進行,但在反送中運動引爆的一連串示威抗爭下,議程因此延宕推遲,今年5月27日,才重新啟動了二讀程序。
根據香港《明報》報導,港版國歌法的二讀辯論,將在周三起的4天內展開,一共有30個小時的時間。根據議程,議員將辯論所有條文,以及22項由民主派提交的修正案,並可能在下周四,也就是6月4日進行三讀表決。
若《國歌法》三讀通過,港人一旦"不當使用國歌"及"侮辱國歌",比如在球場上報以噓聲丶在升旗禮舉起示威手勢或在網上惡搞,均可被處以罰款至5萬港元及最高監禁3年。此外,該條例同時將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
民主派陣營擔心《國歌法》可以被無限上綱,成為以言入罪的工具。尤其是條文模糊的灰色地帶,讓港人唯恐喪失言論自由與"不表態"的權力,甚至因此遭遇政治清算。
在「港版國安法」議案在香港重新激起民眾的反抗情緒後,國歌法草案恢復二讀辯論,更被解讀為北京再次加速邁向「一國一制」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