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司機在新加坡被判刑
2013年2月25日在這項判決作出前,這4名來自中國的被告均承認有罪,曾鼓動發起新加坡近30年來的首次罷工。
其中3人被判6周監禁,他們是劉翔英(33歲)、高悅強(32歲)和王獻傑(39歲)。他們都曾是新加坡國有汽車運輸公司SMRT下屬公司的司機。對他們的指控罪名是去年11月策劃了為期兩天的罷工。另一名獲刑者是何軍令,今年32歲,他除以上罪名外,還加上另一條,即在網路上傳帖子呼籲同事進行罷工。何軍令被判7周監禁。還有一名同犯已於去年12月被判6周刑期,其餘29人沒有經過司法程序,直接被遣送回國。
中國司機:反對歧視和惡劣生活條件
中國在新加坡工作的巴士司機因不滿資方在加薪方面的歧視性政策,以及惡劣的生活條件而決定罷工以示抗議。
周一,主審這一案件的法官在宣判後表示,"雖然罷工的起因是一種不滿情緒的宣洩",但判決的刑期必須足夠長,才能達到震懾的作用。他還補充說,這個案子能負面影響到乘坐公共運輸人士的日常生活。
新加坡為防止工業領域發生騷亂,實施著嚴格的法律監控。非法舉行罷工在新加坡獲刑的上限是一年,罰金約1640美元。
非工會成員的中國巴士司機因反歧視舉行罷工,該事件也從側面反映出新加坡的經濟增長,在很大程度上依賴移民勞動力。在新加坡被判有罪,都可以因表現較好而減刑至三分之一,但如果被告是外國人,則在刑滿之後遣送回原籍。
新加坡資方:沒有歧視
SMRT 公司的領導層在罷工事件發生後承認,司機們的不滿情緒是合理的,他們的住處甚至有臭蟲,但公司領導層拒絕中國司機的薪資待遇含歧視性的說法。在該公司,馬來西亞籍以及本地司機的薪金都高於中國司機,但前兩者都不需住宿。
周一被判決的司機中有兩人指責新加坡警察在候審時,曾對他們進行過人身侮辱。新加坡有關當局已就這項指控開始調查。
新加坡上一次罷工發生在1986年。而這個"不許罷工"的國家環境一直是各跨國企業競相設點的熱門地區。
來源:法新社 編譯:李魚
責編: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