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審判繼續 胡石根被判刑
2016年8月3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本周三(8月3日)對胡石根進行一審,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胡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中國官媒新華社等報導,他當庭表示認罪,不再上訴。新華社報導稱,8月3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胡石根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學學者、職業律師、各界群眾代表參加旁聽,庭審現場另外還有10餘家境內外媒體的記者。
61歲的胡石根被指控以非法宗教活動為平台,網羅一些律師和職業訪民,散佈顛覆國家政權思想。
美聯社報導,胡石根曾就讀於北京大學,畢業後在北京高校任教,六四期間成為活躍人士。《香港經濟日報》指出,胡石根是北京基督教家庭教會聖愛團契長老,去年7月10日他前往教會聚會期間失蹤,直至今年1月家屬才接獲通知,胡石根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當局逮捕,羈押在天津。1994年他因涉及"組織和領導反革命集團罪"和"反革命宣傳煽動罪"等罪名,被判處20年徒刑,兩次減刑後,2008年獲得釋放。2014年胡因參加"六四研討會"被拘,之後獲釋,但一同被捕的維權律師浦志強去年底被判處緩刑3年。香港網路媒體《香港01》報導,胡石根被重囚七年半,他在去年"709事件"中被捕,其他被捕人士此前多獲得保釋或緩刑,他是第一個需要正式服刑的人士。
根據新華社報導,昨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的翟岩民與胡石根主持的地下教會有牽連,翟是其中一員,受到胡石根等人影響。
報導還稱,公訴人指控,胡石根指派勾洪國赴境外接受反華培訓,與周世鋒、李和平、翟岩民等人密謀策劃顛覆國家政權,提出顛覆國家政權的思想、方法和步驟,指使翟岩民組織職業訪民,通過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滋事、攻擊國家法律制度、利用輿論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視政府等方式,實施一系列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活動。
香港《南華早報》早前報導,律師周世鋒和維權人士勾洪國的相關案件也將於此後幾天在天津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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