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 紐約時報 中國媒體 新聞自由
2012年10月30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溫家寶家族財富的獲得是否正當?《紐約時報》的揭露報導是否存在問題?在中國網路舆論及國際華文媒體對於的反應中,很多人對於高層鬥爭陰謀論更感興趣。
例如有媒體轉引台灣《聯合報》的報導稱,"《紐約時報》披露溫家寶家人積累巨額家產的報導形同一顆震撼彈,具有相當的殺傷力,這顆炸彈引爆的效果或者意在'圍魏救趙',有人要最後保薄,或者直接指向數日之後的七中全會"。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中國記者對德國之聲表示,《紐約時報》這篇報導在中國媒體圈內獲得普遍認同,記者們對其新聞專業能力、報導真相的勇氣和犧牲精神深感佩服。但也有記者表示,如果中國媒體擁有新聞自由,這篇報導可能會做得更加深入。
同樣不願透露姓名的一家中國商業報導媒體的負責人對德國之聲分析說,《紐約時報》記者應該是在得到系統報料的前提下,進行了長時間的專業調查之後,寫出了這篇報導。
這位出身資深調查記者的負責人說,中國普通人的家庭成員情況,通過查詢戶籍訊息可以獲得,但是這個戶籍管理系統對於中共省部級以上的官員嚴加保密,要想確認政治局常委家庭成員的姓名非常困難,更不用說家庭成員的親戚。因此《紐約時報》應該得到了某種幫助,甚至是一個系統性的材料。
同時,這位媒體同行說,看了《紐約時報》的整個報導,他相信記者大衛‧巴爾沃薩(David Barboza)進行了多方調查核實。首先,上市公司的年報、股票價值等訊息,只要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或者在專業人士的幫助下,都可以公開查閱和分析。其次,可以委託律師向政府部門申請查閱企業的工商訊息,只要交付少量費用即可。自去年以來,這方面的查閱變得困難,但是仍然沒有封死。第三,從報導可以看出,記者顯然採訪了不少當事人,如和溫家寶的妻子張蓓莉交往密切的女企業家段偉紅、和他的兒子溫雲松在北京某雪茄吧交談的知情人等等。最後,報導顯示,記者對溫家寶家人、中國政府都進行過直接聯繫,但是沒有得到正面回應。
大衛‧巴爾沃薩本人在一篇文章中稱,早在去年底,他就已經開始為這次調查收集公司記錄。這一說法得到中國知情記者的證實。大衛‧巴爾沃薩也說,「30年的經濟改革,以及政府用來吸引外資的政策,已經創造出一套相應的政府機構,它們會保存私人公司及其主要股東的記錄,包括個人履歷和政府頒發的身份證件的復印件。"
中國記者可能會報導得更加細致
多位中國記者表示,《紐約時報》這篇報導花了很多心思,盡到了媒體的責任。但是,他們認為,假如擁有新聞自由,中國的同行會做得更加細致,也更加清楚哪些關鍵點應該重點突出。比如,這篇報導沒有強調指出,溫雲松從一名民營企業家一躍而成為隸屬於國家訊息產業部的國有企業中國衛通集團的董事長,享有相當高的行政級別,顯然不合常理。又比如,溫家寶親屬所經營企業和垃圾焚燒產業關係深厚,而垃圾焚燒產業的問題正是近年來引發諸多群體性事件的直接誘因。
《紐約時報》稱中國法律法規沒有禁止領導親屬經商,事實上在《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及其他若干條例中,都明令禁止包括國企領導中的黨員在內的各級領導從事經商、辦企業、炒股等活動,也禁止領導幹部"允許、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個人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
溫家寶不可能公開個人財產
中國兩名律師上周六晚代表溫家寶家人發表七點法律聲明,宣稱"《紐約時報》中提及的所謂溫家寶家人的'秘密資產'並不存在","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發表在英文網站"中國法律專家部落格"上的一篇文章,對這七點聲明進行了逐一分析,認為除了關於其母楊志雲的個人資產問題外,其他均是空話,在法律上沒有任何意義。
中國律師張思之、唐吉田昨天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認為溫家寶家人狀告《紐約時報》沒有勝算,他應該趁此機會公開個人財產。中國媒體人士也認為,溫家寶家人的律師聲明只是一個政治姿態,漫長的官司會讓溫家寶和中共都暴露更多的問題,這是中共不能承受的後果。他們同時認為,溫家寶個人財產未必清白,所以不可能主動公開;即便他願意公開個人財產,政治局其他成員也不會同意。
事實上,不要說公開個人財產,連在中國網路上搜索領導幹部及家人名字,甚至"27億"這個數字都受到嚴格限制,《紐約時報》網站也依然遭到屏蔽。
作者:張平
責編: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