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大訴訟:一萬油田主對地方政府
2005年3月31日中國憲法中增加了保護私有財產的條款,然而這個條款從一開始就遭遇到嚴峻的考驗。英國金融時報駐北京記者站站長傑姆斯.昆吉發表了長達兩大版的報導,敘述了一個他局部親身經歷的、驚人的故事。我們結合中國官方媒體發表的對當地政府的採訪與解答,報導如下。
油田的故事
昆吉在文章中寫道:1994年,中國石油部和中石油公司宣佈,把陝西北部1080平方公里土地的石油勘探和開采權交給地方政府。這是一個非同尋常的步驟,因為石油的開采在中國是國家壟斷的。然而這個公告是公開發表的。原因之一是,中石油在那裡勘探了一段時間後,發現那個地方沒有開采價值。
此後不久,當地政府以每平方公里8萬元人民幣的價格開始出售那裡的勘探開采權。一開始沒有多少人響應。當第一批石油滾滾地流出後,農民從四面八方向這裡湧來,浩浩蕩蕩。荒涼的土丘上忽然冒出了一大批石油開采機械,隆隆地喚醒了黃土高原。
他們中有些人白扔了錢,搞了個灰頭土臉。然而,有約1萬人找到了他們幸福的源泉,1千多個石油企業建立了,他們經營著約6000個油井。沒多久,這個中國最貧困的地方成了富裕的希望之鄉。
然而,中國國家經貿委1999年1239號文件專門針對陝北石油開采情況規定:「地方各級政府和部門要堅決停止和糾正允許投資商參與石油開采活動 ,未經國務院批准的任何企事業單位和從事石油和天然氣的勘探、開發業務。」規定把進行全面清理,「並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採取劃轉、收購、、資產入股等多種方式進入陝西省延長石油工業集團。」
昆吉寫道,陝北的榆林和延安政府將此事拖延了4年,然後於2003年初簡單粗暴地沒收了所有這些私人經營的油田。
英國記者昆吉和馮秉先的故事
2003年7月初,英國駐北京記者昆吉認識了一個叫馮秉先(音)的人,此人是一夜間失去油田的那1萬名農民企業家的代表。昆吉和馮秉先是在北京飯店咖啡廳見面的。馮是個瘦瘦的人,他那幾天在北京飯店租了一個套房,每天的房租是1000多元人民幣。
油田沒收的事發生後,馮秉先考慮過向陝西的法院起訴,但再一想,那些法官就是作為起訴對象的那些人所任命的,沒用;於是他來到北京上訪,也沒有結果;當地媒體都不願意染指此事。於是,馮先生認為,只剩下了一條路:找外國記者來報導此事。一旦此事上了中國的大參考或內參,被中央領導人看到了,或許會發生作用。
於是記者昆吉根據馮秉先的敘述撰寫了一篇報導。報導發表幾天後的一個晚上,3名身穿黑色制服的不速之客敲響了他賓館房間的門。這3個人對他說,他們要帶他到一名高級官員那裡去,這位官員很想聽他當面講述這件事。
電梯一直下到了地下車庫,馮秉先被推上了汽車。經過20多個小時的顛簸,他被送到了遙遠的陝北榆林,直接被送進了監獄,而沒有告訴他任何理由。在審訊中,先是詢問他跟外國記者的關係,然後又對他的報稅情況作了瞭解。
昆吉寫道,馮秉先被捕後不久,馮的兒子給他打了電話,彬彬有禮地問他,是否可以幫助他的父親。昆吉痛苦地說,他沒有辦法。
將近一年後,昆吉與馮再次見了面。馮告訴他,被捕一個月後,他被釋放了,條件是他要停止爭取油田利益的行動。於是他過上了一個吉普賽人般的日子,他睡在朋友家裡或者辦公室裡。時刻擔心警察在跟蹤他。但他說,他絕不會放棄,「一開始是為了油田,現在更是為了我們的利益。」
走向中國最大起訴
馮秉先的新戰略是走「院外路線」。他和那1萬名私人油田主中志同道合的人們認為,通過走「院外路線」,或許能引起中央高層對此事的注意和重視。而這段時間內中國憲法中納入保護私有財產的條款,給了他們更大的勇氣和信心。
馮秉先在中國工商聯找到了機會。在那裡,他認識了前人民日報副總編包於軍(音)。包先生是中國黨內最早提倡保護私有財產的人之一。包於軍認為:「這是非法管理的典型事例,是濫用權利。」
2004年夏,包先生在北京人民大會堂上向來自全國的法律和經濟專家們介紹了這件事。在播放了一部偷拍的關於虐待「油老闆」們的錄像後,與會者紛紛譴責了陝北當地政府的行為。比如,人民大學的教授李一平(音)說:「陝北當地政府肆意踐踏法律,撕毀了他們自己跟農民簽的合同。」中國社科院李承勳(音)氣憤地說:「他們是人民的政府,他們的權力是人民給的。」
趁這次人大會堂研討會的東風,馮秉先的夥伴李志影(音)從北京帶了3名經濟學家和5名律師,浩浩蕩蕩前往陝北與此事有關的主要的幾個縣。其中包括聞名中國的律師朱久胡(音)。
朱律師把這個即將發起的起訴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民眾起訴政府的最大案例,將控訴陝西15個縣政府總共「豪奪」了70億元的私有財產。朱律師說,這個起訴不得不從陝西當地開始,但在當地不指望打贏。但將一級一級地打下去,直到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他說:「這個訴訟的主要好處是給當地政府造成社會壓力。」
英國記者在陝北
英國記者昆吉反復與陝西當地政府聯繫,希望聽聽當地政府自己怎麼說此事。但給西安各部門打電話,得到的答覆都是:根本不存在這個案子。只有省訊息局局長對他說,在國家電視台對私人投資者作了負面的報導後,油田已經得到了保障。但至於是什麼負面報導,局長也不願意說。
於是,昆吉決定自己去一次。去年10月,他直接奔赴了陝北靖邊縣去找副縣長兼靖邊石油公司總裁高忠誠(音)。高正在開會,一見他進來,就吼道:「你來干鬼?」昆吉自我介紹說是記者。高縣長說,他要叫警察來。昆吉說,他要讓靖邊縣政府有個機會談談他們對這件事的看法。高縣長說:「這是非法的調查方法。警察會搞清楚這件事的。」
於是,昆吉被帶到了一個房間裡。辦公桌上正攤著被沒收的油田的生產情況材料,顯然,高的企業每天能賺幾百萬。後來,警察來了,簡單詢問後命令他,立即返回延安。
情況有改進,曙光還在前面
昆吉寫道,去年年底,總算有了一定進展。陝西政府聲明,將給當初的油田主一定賠償,但賠償價格不超過油田價值的五分之一。更糟糕的是,有些當初的油田主接受了政府給的蛋糕。聯合陣營開始瓦解。
另一個問題是,原油田主們最恨的對象-原陝西省賈省長被撤職調任了。對象不明確了。新任的省長陳銘德雖然來自先進的經濟發達的蘇州市,但他來後,油田主的事仍然沒有進展。
然而,還是出現了一定的曙光。昆吉寫道,從所謂內部傳出消息,說吳邦國對這件事作了瞭解,並簽署了一份備忘錄,這個文件將以有利於當初投資者的方式來解決問題。然而,這個「內部消息」並沒有得到證實。
另一個消息倒確實能令投資者們燃起希望:國家發改委稱正在考慮取消國有企業對石油業務的壟斷。如果真的這樣,將給原油田主們更大的支持。
也有不好的消息:油田主活動者們的網站被封了。當然,他們馬上又把網站新開了出來。還有,人民日報發表了一篇文章,指責私人油田主用浪費的、落後的技術和機械來開採石油。
當地官方的說法
從中國媒體上搜索發現,中國其實對陝北石油「事件」其實也並非完全地避而不談了。比如,去年12月20日,新華網上發表了一篇報導,標題是「陝北石油開采整頓中幾個問題的採訪與解答。」我們在此引述一些內容。
「解答」中說:「在1994年石油工業部與陝西省簽定、首次以書面形式明確給陝北各產油縣區劃分石油開發區塊的『4.13』協議明確規定:『不允許私人和私有企業從事石油勘探開發活動。」
記者問,既然1999年國家經貿委1239號文件提出多種方式進入陝西省延長石油工業集團,為什麼陝西採取了「全部有償收歸國有的方式」(確實是全部有償嗎?),榆林市石化局長秦林惠的答覆是,多種方式只能是針對合法的石油勘探活動和石油開采實體而言。根據有關法規,私人和私有企業不允許從事石油勘探開發活動。各縣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應為無效審批」,因此,所有私人油井都是非法的,不具備入股延長油礦的資格。
「解答」還提到了一系列的補償辦法。比如以日產量為依據,每1噸產量補償36萬,38萬或41萬元。「油老闆」提出補償辦法以2002年1至9月交售原油量為依據,「而榆林市直到2003年春末夏初才著手收回油井收益權的工作。」
「解答」還說: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要求,按照「誰批准誰負責,誰投資誰承擔風險」的原則,陝西省要求陝北各縣政府首先糾正政府自身的違規行為,把聯營單位的油井收回到所在縣區鑽采公司,然後才能在符合「4.13協議」要求的基礎上整體並入具有合法資質的延長油礦管理局。
提幾個問題
英國記者昆吉的上述長篇報導在國際上引起了不小的影響,在英國金融時報發表後,德國頗有影響的法蘭克福匯報也全文翻譯發表。對昆吉報導的內容我們無從核實,但跟新華社的「解答」顯然有出入。且不去談出入與否,在這裡,有幾個問題無論如何是沒有得到解答的。
首先,既然1994年石油工業部跟陝西的協議中已經規定不允許私人或私有企業開發石油,但陝北各縣偏偏「允許」了,而且公開出售開發權,然後又說:誰批准誰負責,卻看不出負了什麼責。最後,倒楣的是私人老闆們,當初的農民們。這對嗎?當初當地政府那樣做,是否還有其它問題,比如腐敗?
一句「無效審批」,就統統收回。簽署的合同可以隨便作廢,這樣符合法律嗎?究竟以哪個法律為准,還是以哪個政府部門的規定為准?政府部門作規定時為何不考慮得細一些,把合同的法律效果問題考慮進去?
還有了:昆吉講的故事中的騙綁,關押,害怕記者,外國記者一報導就要壞菜,等等等等,這些做法和心理對嗎?正常嗎?這些責任,是否也應該有人來承擔?
中國仍然在改變體制的過程中,憲法中的「保護私有財產」,從寫下到落實還有著漫長的道路。中國的法治,在很大程度上,尤其在許多地方政府那兒,還是人治。如何盡快地解決這個問題呢?(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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