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異議人士赴台旅遊脫團
2017年4月17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張向忠4月16日接受台灣民視專訪時表示,李淨瑜營救先生李明哲的言論,讓他深受感動,決定脫團,即使被遣返,他也希望能換李明哲回台。
據中央社報導,張向忠預計18日赴陸委會提出政治庇護訴求。陸委會主委張小月說,不希望事情複雜化,張向忠案與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失聯案應"一碼歸一碼"。
張小月表示,張向忠來台旅遊脫隊違反兩岸旅遊相關規定,已依照兩岸旅遊協議通報陸方。
據中央社報導,台灣目前雖然沒有難民法,但依照大陸地區人民在台依親居留許可辦法,對領導民主運動有傑出表現具體事實以及受迫害有立即危險的人,政府可以基於政治考量,給予專案許可讓他長期居留。
張小月表示,這起事件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移民署,張向忠正式提出訴求後,政府會先釐清事實狀況,並會同有關部門討論,這段期間會將當事人交付非政府組織(NGO)安置。至於是否通過"專案長期居留","還言之過早"。
她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並沒有"政治庇護"的內容,中國大陸人士若因為政治立場與中共當局不同而來台,依法只適用"專案長期居留"。
據台媒報導,2017年48歲的張向忠是山東曲阜人,他曾經參與中國新公民運動,入獄3年,2016年7月才出獄。
BBC中文網及自由亞洲電台2014年6月曾報導, "新公民運動"成員張向忠被控信用卡詐騙案,其代理律師為謝燕益。謝燕益在當時發布的開庭公告中說:"公民張向忠因積極踐行公民權利參加官員財產公示倡議等活動於2013月7月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擾亂社會秩序罪抓捕,嗣後海淀檢察署以涉嫌信用卡詐騙提起公訴。"
另據蘋果日報17日報導,台灣民進黨立委洪宗熠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懷疑,張向忠曾因社運問題,"在中國關過3年,中國怎麼會准他來台灣旅遊"。
中國媒體轉載環球網評論,題為 "台灣收留大陸旅遊脫團者是自找麻煩"。評論稱"此人在大陸蹲過監獄,但他肯定不是有點影響的異見人士,大陸輿論場此前幾乎沒有提過此人"。"此事與李明哲案毫無關係,應當也形不成李案的那種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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