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知名維權人士許志永案開庭 審理不公開
2022年6月22日(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人權律師團6月22日發表關於許志永博士、丁家喜律師案件的聲明, 強調此案在偵查過程中,許志永、丁家喜、常瑋平、張忠順、戴振亞等人遭受了被長時間剝奪睡眠和限制食物等酷刑;存在限制辯護律師複製卷宗、限制辯護律師攜帶電腦等工具進入法庭開展辯護工作、強令辯護律師簽訂所謂的保密協議、秘密審判等違法行為。聲明呼籲當局允許證人出庭作證、允許公民自由旁聽;允許辯護人依法複製卷宗,保障辯護人合理的閱卷時間;並且要求檢察機關追究相關責任人員虐待被監管人員的犯罪行為。
許志永和丁家喜的庭前會議分別於2022年6月17日和6月20日召開,丁家喜的律師彭劍和專門關注中國人權情勢的維權網近日分別發布了這一消息。
現居美國的丁家喜的妻子羅勝春6月17日在推特上發文介紹:"今天即17日許志永案的庭前會議強行推進,公訴方(檢察署)在今天強行列舉完了所有證據(包括酷刑逼供得來的非法證據),案卷不給複製。律師出庭不能帶電腦等電子設備,(不許向外界發聲),開庭時間6月22日上午9點。"
庭前會議=走過場?
6月13日和14日,許志永的律師張磊和丁家喜的律師彭劍分別接到的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庭前會議通知書"。兩份通知書中除了庭前會議召開時間不同,措辭基本一致,給出的召開庭前會議的理由都是:"因證據材料較多、案情重大複雜,為保證庭審活動的順利進行"。
就此,羅勝春6月15日發文控訴道:"沉寂了三個月律師無法會見,突然召開庭前會議;明明是一個案子卻分成兩個處理;還是不允許律師們複製卷宗;不進行非法證據排除,走過場把丁許送入監獄這個大刑場的企圖昭然若揭。"
人權律師龐琨和滕彪等多名關注中國人權的人士在推特上轉載了許志永案的"庭前會議通知書"。而在中國的社媒新浪微博平台上,搜索"許志永",顯示的只有"未找到相關結果"。
庭前會議是指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召集雙方當事人及其律師,就與庭審相關的情況進行瞭解並聽取意見。庭前會議只是程序性內容,不進行實質性審理。一般而言,召開庭前會議意味著相關案件將很快開庭審理。
堅持投身公民活動
許志永早年創立"新公民運動",旨在推進體制內的改革,包括要求官員公示個人財產的訴求。2013年許志永被捕,因"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獲刑四年,2017年夏天刑滿出獄。同樣參與組織"新公民運動"的丁家喜於2014年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成立,被判入獄三年六個月。
2019年12月26日,中國公安在全國多地對十多名參與了廈門一場私人聚會的異議人士展開一場大抓捕,又稱"1226大抓捕",許志永和丁家喜等人遭中國當局逮捕關押。
許志永被捕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今年2月,德國駐華大使館就法學學者許志永被捕兩周年在微博發帖,並轉述德國聯邦政府人權政策和人道援助事務專員有關"心繫中國勇敢的律師和人權衛士,他們以和平的方式所作的努力應該得到的是認可"的表態。
罪名升級
2021年初,丁家喜與許志永的律師告知兩人的家屬,原本的"廈門會議案"已被拆成許志永"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跟丁家喜"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這表示,兩人的罪名從原本被捕時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升級為"顛覆國家政權"罪。臨沂市檢察署同時告知兩人的律師,丁家喜與許志永的案件屬機密案件,所以律師必須簽署保密協議後,才能閱卷。
根據中國刑法規定,只要行為人組織、策劃、實施了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就構成了顛覆國家政權罪: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有觀察人士發現,中國當局近年來越來越頻繁地利用這一"口袋罪"對維權人士進行打壓。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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