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再續法制國家對話
2004年5月17日廣告
這次在北京舉行的對話主題是:緊急狀態法律和基本權利的保障。奇普裡斯在開幕式上發表講話時強調說,隱藏在這個討論題目背後的問題是國家什麼時候應該或允許通過緊急狀態法,公民在遭受自然災害或恐怖活動攻擊時怎樣在緊急狀態中得到迅速,有效的保護,而國家在此類情況中,只應在適合的,必要的和適當的情況下觸動公民的基本權利。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主任曹康泰對這種緊密合作和今年的討論主題緊急狀態法表示歡迎。他說,在中國已經有111條有關的單獨法規,但還沒有統一的法律。所以,中德兩國法律人士的相互交流可以為制定出這樣一套法律做出貢獻。
中德法制國家對話於1999年由德國總理施羅德發起。這項對話應為加強中德兩國的合作做出貢獻,並對中國的改革開放起到輔助作用。人權對話原本也在計劃之列,目的是在交流的基礎上把人權對話引到積極的層面上來。
但是現在,人權對話在德中法律專業討論中似乎已經變得無足輕重。因為,目前一直討論著的問題是非常專業化的問題。象中國的死刑問題,每天處死多少人,每年多少人只因為他們的看法和國家的宣傳不同而被送到勞改所等話題,人們則避而不談。當然,緊急狀態法並不是不重要的話題,但它無法取代人權對話。
中國總理溫家寶在歐洲訪問時,每個國家的首腦都公開向他提出了人權問題,只有施羅德迴避了這個話題,他寧願多談談德中良好的經濟關係,所以,德中法制國家對話越來越流於形勢。法制國家對話不應一直當成政治楷模項目來鼓吹,而應該把它下放到大學去,那才是應該進行這種對話的地方。那樣,德中兩國的法律人士就可以在那裡繼續交流經驗,起草法律,暢談高度專業的問題,而不必提及侵犯人權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