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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當道法律缺席: 台灣接濟中國難民的矛盾處境

2019年6月20日

6月20日是世界難民日。這天,台灣人權團體再次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盡速通過難民法立法。在沒有難民法的台灣,難民的接濟目前主要靠不成文的慣例支持。曾經為中國難民提供擔保的曾建元教授向德國之聲解釋了整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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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uppe für Menschenrechte Taiwan
圖片來源: Taiwan association of human rights

(德國之聲中文網)基於中國的政治形勢,有些人在中國境內遭遇政治打壓,不得不走上流亡之路。這樣的人一旦被遣返回中國,有可能面臨人身安全風險。 台灣作為語言相通但相對自由的土地,成為這些人第一個會想到的避難所。 然而,缺乏難民法的台灣,也缺乏一個完整的法律機制,去決定應該如何處置尋求庇護者,這使得維護人權的責任大部分落到民間團體或是善心人士的肩膀上。

年初,滯留在桃園機場的兩位中國異議人士顏克芬與劉興聯,因為始終無法獲得民間團體的擔保,而在機場管制區內滯留了四個多月。 雖有善心人士向他們提供伙食,但是不間斷地在機場裡面被空調吹著,讓他們的身體狀況變得虛弱。 當時,華人民主書院的董事主席曾建元挺身出面擔任擔保人,才讓他們能離開機場,入境台灣,等待第三國庇護。

曾建元向德國之聲解釋,台灣因為沒有難民法,而產生一個矛盾:在《國家安全法》或《移民法》的框架下,一個沒有合法文件卻嘗試入境的個人屬於非法入境,或俗稱的偷渡者,台灣政府應該予以遣送回出發地;但是另一方面, 台灣早在又已經簽署了聯合國的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相當於同意了國際法上的「不遣返」原則。 在這項矛盾尚未解決的時候,來自各個國家的難民仍然陸續前來台灣尋求庇護。 因此,長年下來,政府機關與民間團體逐漸形成一個慣例。 台灣出入境的主管機關移民署設立收容所讓非法偷渡者暫時棲身,但如果有人願意出面擔保,個案才可以離開收容所,自由的在台灣生活。

Chinesischer Asylbewerber, Yan Ke-fen und Liu Xin-Lian
顏克芬跟劉興聯曾經滯留在桃園機場第一航廈二樓四個月圖片來源: DW/L. Xin-Lian

曾建元回憶道:「當時這兩個個案他們到達台灣的時候,有非常多不利他們的訊息傳遞到台灣來。 有可能是他們原先生活的泰國的政治情況比較複雜,再加上中共國安單位應用現代科技嚴密監控政治犯。 這些不利於他們的訊息讓經常出手救援的民間團體遲疑,希望有更明確的事證,才能放心出手援助這個個案。 」

延伸閱讀: 兩中國人滯留台灣機場進入第四個月

事實上,在顏克芬與劉興聯滯留機場時,德國之聲曾經採訪援救過中國籍政治異議人士黃燕的機構「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 當時其理事長楊憲宏告訴德國之聲,他們認為中國有意識在製造難民,為了避免接應到假難民,聯盟內部自有一套機制。 在那個機制以外的人,聯盟就會採取比較保留的態度。

擔保人承擔的風險

曾建元說:「我當然對於在網路上對他們(顏克芬與劉興聯)指控的這些事情,沒有辦法去證實或否證,可是他們確實是持有聯合國所核發的難民證,這應當具有一定的公信力。 基於這一點,再加上當時已經快過農歷年,他們也在機場待了四五個月,基於人道考慮總要有人出面幫助他們,所以我才願意出面。 」

擔任保證人是存在一定風險的。 曾建元的擔保相當於承諾台灣政府,顏克芬與劉興聯兩人會遵守台灣的法律,也會在指定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報到,以證實沒有犯罪逃亡之虞。 他也必須保證,如果最後政府認定兩人屬於非法入境並決定遣返,兩人也會尊重行政處分決定。 如果顏克芬與劉興聯最後違反了以上承諾,曾建元的保證金便會被沒收,也會被處以罰鍰。 曾建元在提供擔保前剛結束他在政府機關的工作,處於沒有收入的狀態。 因此,最後他也向民間團體永久和平發展協會請求協助,才有辦法支應顏劉兩人的生活開銷。

"需要機構整合資源幫助大陸政治難民"

曾建元說,仍然期待台灣政府應當是有能力擔起責任的。 「最近這幾個個案,我當然個人基於義氣相挺,但我的經濟能力是有限的,一兩個我還沒關係,但是人多的時候呢? 我是覺得需要有個機構去整合資源去幫助大陸的政治難民。 」 他提到,台灣曾經有過政府資金支持的民間機構「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現在已經改制而去除掉接應難民的功能,他期盼曾經有過經驗的這個組織恢復昔日業務,可能可以發揮整合台灣民間資源的作用。

雖然「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曾經在1977~1988年間救助過過46艘難民船、超過2,000名難民,但是當時的作法是將難民安置在澎湖,為他們建造難民營,與台灣主流社會區隔開來。

Taiwan Yu Mei-Nu
長期關注人權的立法委員尤美女呼籲增加民眾對難民的認識圖片來源: Taiwan association of human rights

立法委員尤美女在呼籲立法院通過難民法的記者會上表示,當時的作法在現在的時空背景已經沒有辦法重現。 如果台灣要制定難民法,勢必也要為「難民」這個身份去污名化,讓台灣民眾可以接納難民融入到社會。

台灣難民法難以排入議程

在中國與香港的人權空間逐漸緊縮之下,台灣的立法態度將牽動著周圍人們的命運。然而台灣政府雖然自詡為重視人權的亞洲先驅,但在推動難民法上,相對其他人權法律則顯得比較不積極。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周宇修認為,這可能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是擔心難民會對國家安全角成威脅,第二個是覺得難民的問題在台灣案例過少,並不嚴重,所以沒有迫切解決的需要。 對於前者,周宇修反問: 「所謂的國安問題是你假設這個難民他裝作是難民,然後跑來台灣似乎要去做某些事情,這樣的說法並不會因為難民法通過與否,而就導致這些人物不會來做這些事。 」

事實上,相對「難民」,「學生」的身份可能更容易被中國間諜利用。 台灣在沒有難民法,一個人要獲得法人或自然人擔保來得到在台灣居留的資格,並不容易。 難民法立法建立標準程序也會有篩選機制。但是在大學林立導致「零分也能進大學」的現在,基本上只要支付學費,就會有學校給予入學許可,使學生獲得簽證留在台灣。 之前台灣政府曾經以《國家安全法》逮捕的周泓旭,就是以學生身份待在台灣,與台灣本土支持統一的政治團體合作,開展統一的活動。

延伸閱讀: 台灣首宗「陸生共諜案」

雖然維權人士基於人權的立場,認為不應該用人數多寡來決定立法速度,但是現實上,台灣的人口主要都是華裔,民間對於難民的討論也不顯著,比起兩岸問題、經濟問題,處理順位並不靠前。 這也導致雖然立法院對於難民法的條文都沒有異議,卻仍然遲遲沒有排進二三讀的議程。。 雖然現在目前為止,民間善心人士解決問題,但是這些機構本身也盼望政府為他們提供協助。

顏克芬與劉興聯在獲得擔保之後,到永久和平發展協會幫忙研究工作,在台北生活了三個多月。 到了五月,確定獲得加拿大庇護,動身前往加拿大。從顏克芬準備出境時的自拍影片中可以看見,他把頭髮剪了,穿著也體面許多。顏克芬在德國之聲聯繫他時表示: 「感謝台灣方面對生活方面的人道主義幫助,感謝永久和平協會和曾建元教授冒著風險擔保。並且感謝貝嶺先生的住處。」如今他在高緯度的加拿大,周遭環境清爽空曠,因工作而奔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