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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觀察: 新疆被判長期監禁者明顯增加

2021年2月24日

人權觀察於2月23日發布的報告中指出,中國透過模糊的罪名起訴新疆維吾爾或哈薩克族人,借法律之名行任意關押之實。根據人權觀察蒐集的文件,販賣香煙和送家人禮物都被列為觸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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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Xinjiang Dabancheng Uiguren Umerziehungslager
人權觀察報告指出,每年有近萬名穆斯林在新疆被判刑圖片來源: Reuters/T. Peter

(德國之聲中文網) 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2月23日發布報告,指控中國政府近年加強對新疆維吾爾族以及其他穆斯林的打壓,無根據的起訴他們並判處多年刑期。人權觀察表示,在中國2016年底通過《反恐怖主義法》後,在新疆被司法機關起訴或關押者多達25萬人。

人權觀察蒐集了將近60多個案例,發現許多人在沒有做出違法行為的情況下被起訴與監禁。人權觀察認為這些案件與強制送進「職訓中心」的案件性質不同。人權觀察中國部資深研究員王松蓮表示,與新疆再教育營相比,由正規司法系統起訴並關押的案件較少引起國際關注,「雖然披著合法的外衣,許多在新疆監獄裡面的人只是普通民眾,因正常生活、進行宗教活動而被起訴。」

人權觀察引用中國政府統計指出,新疆法庭在2017年對99,326人判刑,在2018年對133,198人判刑。雖然官方尚未公佈2019年的統計數據,但非政府組織Xinjiang Victims Database已經記錄了8000多件被拘留的案件,預估2019年被判刑人數將與前兩年相當,意味著2019年又有上萬人被判刑。

人權觀察發現,2017年被判處長期徒刑的人明顯增加。在2017年之前,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人數約佔被判刑總人數的10.8%,在2017年卻提升到總人數的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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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稱將新疆維吾爾人送到「再教育營」是為了提供職業訓練圖片來源: Reuters/T. Peter

法院認定宗教活動「危害國家」

人權觀察在報告中分享數個具體案例,描繪新疆穆斯林被起訴並關押的現象。人權觀察認為,許多案件被起訴的罪名模糊,顯示出新疆法院對許多沒有真正犯罪的人進行定罪和監禁。

人權觀察舉例,有四名維吾爾族的家庭成員因在2013到2014年間前往土耳其探望家人被起訴。當局指控身處土耳其的男子埃密特(Erkin Emet)隸屬恐怖組織,而家人贈與他的禮物-維族傳統樂器都塔爾、一枚金戒指和一些基本生活用品則被中國政府指為「協助恐怖主義」的證據。埃密特表示,他自己與該4名家屬被判處11年到23年不等的刑期。

另一個案例是一名叫做金懷德(Jin Huaide,音譯) 的男子。他在2018年9月被昌吉法院指控「分裂主義」並判處終身監禁,而根據人權觀察取得的判決書,金懷德「反復非法」組織團體赴國外研讀古蘭經,並在2006到2014年間於新疆舉行宗教聚會,法院認定上述行為鼓勵他人參與跨國宗教改革活動Tablighi Jamaat,是「促進外國宗教勢力在中國的滲透」,並且「加強伊斯蘭教將統一世界的思想,以建立哈裡發王國為目標」最終「危害國家」。

人權觀察也舉出其他案例,如維吾爾族人乃比詹-吾加-艾合麥特(Nebijan Ghoja Ehmet)因告訴他人「什麼是哈拉姆和清真(伊斯蘭教中的禁止和允許)」而被控「煽動民族仇恨和歧視罪」並被判處10年監禁;哈薩克族的努爾蘭-皮奧納(Nurlan Pioner)因對70多人進行宗教教育,被控「擾亂公共秩序和極端主義」罪被判處17年有期徒刑。還有販賣香煙被控「非法經營罪」、幫助維族人向親屬匯款被控「洗錢罪」、在微信群中講解古蘭經被控「非法使用網路罪」等。

人權觀察表示,51起案件的相關訊息,包括起訴書、入獄通知書、洩露的官方文件以及與家屬的官方溝通都顯示,這些案件中的大部分維吾爾族和哈薩克族人都是因為「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觀看或收聽極端主義內容」等模糊和概括性的罪名入獄。

人權觀察在報告中稱,雖然國際壓力能促使中國政府釋放部份被關押人士,但是中國持續否認在新疆任意實施大規模關押,也堅稱當局依法治理該地區。人權觀察稱,許多人被強迫失蹤、拘留或監禁,家屬都不知下落。人們獲釋後仍繼續受到監視,行動受限,還有些人被強迫勞動。

人權觀察研究員王松蓮呼籲,國際組織對中國施加的壓力應該提升到呼籲對新疆進行獨立調查,「這是釋放遭到不正當拘留或關押者的最大希望。」

作者: 張慈

責編: 楊威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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