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當局否認回購房再惹民眾不滿
2015年8月19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周三(8月19日)下午舉行的天津爆炸事故第十場新聞發布會會場外,仍有近百名抗議者手舉橫幅要求政府重新考慮"回購房屋"一事。
網路圖片顯示,會場外的抗議者大都是涉災小區的房屋業主,他們打出"海港城拒絕隱瞞、拒絕污染","危險的700米維權退房","海港城小區業主懇請黨和政府回購房屋"的橫幅。
周三上午的發布會上,天津濱海新區區委書記宗國英否認了政府將回購受災地區房屋的傳聞。發布會影片顯示,宗國英表示,"回購這個概念是發生在甲乙雙方進行商業買賣合同的基礎上。"
他接著表示,政府已宣佈成立房屋修繕的服務中心。之後,會根據房屋損傷的鑑定結果推出進一步解決方案。
由於仍未從政府獲得直接的解決措施,一些抗議者在網上留言說,"這裡死了這麼多人,加上污染,我們一天也不想在這裡住下去了。"
"業主是無辜的,支持回購!回購款分以下幾塊:1土地出讓金、2開發商成本、3開發商利潤、4利息、其他。當地政府承擔124,開發商承擔3。…這樣,業主不吃虧,開發商也沒損失。房子回購後,根據房屋情況,政府再做方案,維修後銷售或者重建…就這地方,有了這次教訓,以後安全安等方面肯定可以放心。 "
還有留言者說,"倉庫是政府批准的,政府在人家家門口放了一顆炸彈,並且缺乏有效的維護,炸彈炸了,房子塌了,政府賠房子理所當然。"
但也有留言者認為,政府沒有回購房屋的責任,應由涉事的瑞海公司和地產開發商萬科集團承擔。
爆炸案發生至今,對遇難者、受傷者和受損者如何賠賠償,政府始終沒有明確表態,這無疑是擺在天津領導層的一大難題。目前唯一可以確定的是:距離爆炸點最近的3個生活小區,其房屋受損嚴重無法居住。留給房屋業主的是深深的無奈和對劇毒化學品污染的擔憂。
"作為市政府負責人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8.12"爆炸案發生後,天津官方每天上下午舉行兩場新聞通報會。周三,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首次出席發布會。
據國家媒體報導,黃興國在會上承諾,政府有責任幫助受災民眾和企業解決問題。他說,"作為市政府主要負責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黃興國還表示,事故處置後,要為犧牲消防員追認烈士,將建議在事發地建紀念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