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基民盟推出保護企業出售國外新規定
2007年10月16日廣告
文件規定,今後外國投資者參股德國公司的比例如果超過25%,而且德國政府在此看到了德國的「公共安全以及戰略基礎設施受到威脅」的話,它將有權阻止這場交易。即便這樁交易是3年前就簽署了合作,德國政府也有權推翻合同的內容。
這項文件是由黑森州州長科赫領銜起草的,主要參與者還包括基民盟議會黨團總幹事呂特根以及基民盟總書記坡法拉。文件寫道,「保護措施只是絕對的例外行動」,因為德國不能離開外國資本,但同時「我們必須能在外國投資面前保護自己的國家,保護自己的利益」。文件說,許多國家試圖通過「國家基金」的投資對德國企業產生直接影響,這裡雖然沒有點中國或俄羅斯的名,但卻指出一些國家積累的外匯資本總額,文章寫道:「專家估計,全球積累的國家基金總和高達1.4兆歐元。」
根據這項文件,聯邦政府的干預權不受行業的限制。「為了保護公共安全和戰略基礎設施,但凡超過佔企業25%股份的投資,都需經過審核,批准或者不批准」。
這套文件將作為決議草案提交10月22日召開的基民盟聯邦理事會會議。德國政府也在考慮起草一份內容同以上文件幾乎一致的法律文本。今年夏初時,德國經濟部、財政部和總理府的代表已開始就該議題展開旨在推出法律條款的論證。到目前為止,這一討論還沒有結束。據「德國金融時報」的報導,上周末,梅克爾總理已經過目並同意了科赫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