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警方海關暴力對待參展港商
2004年9月20日來德國參展的香港新鴻利鞋業有限公司的盧小姐和何先生稱,上周四下午,四名身著便裝的德國海關人員指控其多款鞋底設計式樣侵權,要求將攤位內的一百多雙新款式鞋樣查封。在何先生要求海關人員出示侵權證據,遭海關人員拒絕。在雙方發生衝突後,三位展商被用暴力押送到警察局。
何先生在向中國駐德國使館的求助信中寫道:「在警察局我不懂德語,要求有翻譯,但他們沒有理會。並要求我把全身物價已所有衣物脫光,維持大約兩個半小時。我要求水和衣服。他們沒有理會。直到我太太晚上來保釋,才傳回衣服,交450歐元才保釋出來。」
事後,經過調查,負責此次抓捕和搜查行動的杜塞道夫市檢察署,埃森海關搜捕隊,杜塞道夫的警察局雖然表示有公司向檢察署提起刑事訴訟,控告何先生的公司侵權,違反了產品樣品專利保護法(Gesetz über den rechtlichen Schutz von Mustern und Modellen, GeschmMG)。
於是警方,海關和檢察署在聯合行動中對香港新鴻利鞋業有限公司的展位進行了搜查和沒收。由於稅務秘密的原因,德國官方沒有透露提起訴訟的公司名稱。
根據照片顯示,被搜查攤位的女老闆盧綺麗雙臂在被警察拘捕的過程中出現青紫。另有該公司工作人員趙健全在其向使館的求助信中證實:「一名男子在何先生背部用手臂扣住何先生脖子,另外一名男子同時雙手抓緊何先生的右臂,一名女子扣左臂,另一名男子將其強行推倒並按在地上,雙手反扣。然後用手銬極其粗暴鎖住雙手,把何先生頭髮揪起,強行帶出會場。」
杜塞道夫市檢察署的經濟犯罪組發言人英格歷什僅僅能夠證實進行過搜查和沒收,但是並沒有對事件發生的過程以及執法人員使用的武力是否適當做出任何評價。英格歷什稱,目前尚沒有對此事件進行立案。所沒收的產品是否侵權還在進一步的調查中。
這位檢察署的發言人強調,根據德國刑事訴訟法(Strafprozessordnung,StPO)第94條,98條和102條,德國檢察署和海關搜查人員在接到刑事調查申請後,為了蒐集證據,可以在沒有任何書面文件的前提下進行搜查和沒收。
中國駐德國使館在接到展商求助信之後,派出商務處工作人員進行調查。使館商務處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發生類似事件時,涉案雙方首先都努力試圖調解解決問題。如果展方認識到產品的相同性,並願意以書面形式表示不再將此物件展出或銷售,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這位姓孟的二等秘書還建議,中國展商在德國參加國際性展覽,最好能夠通過行業協會聘請經濟法專業律師,避免商業糾紛。
由於受涉港商氣憤難平,鼓動中港參展者搞抗議活動,展會組織者對記者說,他們已經警告這些港商,只能參展,不允許搞其它任何活動。否則就不讓他們繼續展出。
(當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