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擔心酷刑 紐西蘭駁回將疑犯引渡中國
2019年6月11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紐西蘭上訴法院駁回了司法部有關將韓國人金京燁(Kyung Kim)引渡到中國的決定。該法院稱,如果引渡,金京燁有可能會遭到酷刑,而這和紐西蘭承擔的國際義務不相符。
金京燁的律師托尼‧艾利斯(Tony Ellis)表示, 這一裁決是具有示範效益的人權的勝利。他在一項聲明中說:"這項裁決對人權具有深遠的意義,它不僅僅對紐西蘭很重要,也將在普通法國家產生共振效益。"
韓國人金京燁已在紐西蘭生活了30年。他被控於2009年在上海渡假期間殺害了20歲的女性陳佩雲(音)。金京燁2011年在紐西蘭被捕,北京要求將其引渡,並承諾如裁決其有罪,不會對他判處死刑。
經過包括兩次部長復核在內的漫長的司法程序後,紐西蘭2015年決定將其引渡。這是該國首次同意將一名嫌疑人引渡到中國受審。
但是,本周二上訴法院長達99頁的判決書中止了引渡程序,要求進行第三次部長復核,並就中國的司法體系提出質疑。
由三名法官組成的上訴法官小組承認"中國已經開始遠離酷刑文化",但難以相信中方有關金京燁將得到公正審判的保證。
判決寫道, "酷刑仍然很普遍,酷刑下獲得的供詞常常被用作證據。我們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足夠的防止酷刑的體系。"判決還寫道:"酷刑雖然不合法,但依然很普遍,這要歸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司法體系的文化和系統特徵。"
法官指出的其它問題還包括刑事司法體系所受的政治影響和對辯護律師的騷擾。
金京燁被捕後入獄5年,獲保釋後生活在奧克蘭。
金京燁的案子現在將送交司法部長利特爾(Andrew Little)復核。金京燁的律師托尼‧艾利斯認為, 將金京燁引渡的可能性很小, 因為上訴法院的裁決提出了"意義深遠而重要"的問題。
樂然/達揚(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