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規出爐 未來罷工或減少
2015年5月22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德國議會在本周五(5月22日)作出決定:未來在德國企業中,當同一行業的不同工會存在不同訴求而無法達成一致時,以會員最多的工會達成的勞資協議為准。
這個法規背後是要重新對勞資協議進行統一。在長達60年的時間裡,在德國一直是一個企業一份勞資協議。如果在一個企業中有多個工會,這些工會必須彼此間達成共識。德國聯邦勞工法庭2010年作出判決,廢除了這項規則,加強了小工會的影響力。
然而這條規則的廢除,在德國引發了不少擔憂。德國勞工部長納勒斯回憶說,企業主和工會聯合會早在2010年的判決後就要求重新對勞資協議進行統一。根據新法規,工會可以自主避免彼此間在勞資問題上的衝突--他們商議,分別可以代表不同的雇員團體;他們可以組成聯盟,共同談判;他們也可以採用另一個工會達成的勞資協議。
針對來自反對派的批評聲音,這位勞工部長表示,該法規並沒有侵犯罷工和聯盟的權利。"有時需要抗爭,有時需要罷工,哪怕最後是達成妥協,這仍然很重要",納勒斯說。她在談到保護勞工權益等問題時說,"進步與社會成就都不是坐享其成的",因此罷工權根本不在討論的范疇內。
反對派的批評聲音
反對派可不這麼想。左黨和綠黨都認為,聯邦政府要通過該法限制特別是小工會的罷工權利。
事實上,現在法律只允許以達成勞資協議為目標的罷工。如果同一行業的分支工會不能自行決定勞資談判的目標,那麼這些工會的罷工也將被看作是不符合要求的。綠黨議會黨團主席批評大聯盟政府,想要限制、杜絕讓一些小工會的罷工。
儘管批評聲不絕於耳,該法案在議會表決中還是以448票的絕對多數通過,並因此將按照計劃於今年7月1日生效。目前,德國火車司機工會、德國飛行員聯合會、馬爾堡醫生聯合會已經宣佈,將向聯邦憲法法院起訴該法規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