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課出遊?成本很高!
2018年3月23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德國法定假期復活節長假即將到來,德國大部分地區的中小學生則從這個周末開始放假,伴隨而來的是學生家長帶著孩子的出行高峰。在假期開始前,德國機場增派警力,"圍堵"逃課去旅遊的學生。因為出於錯開旅行高峰以及訂購特價機票等考慮,有些家庭會選擇在學校假期開始前幾天就"說走就走"。
在德國,家長帶孩子逃課旅遊會面臨嚴厲的處罰。每到節假日前,德國警察就會在機場等地把守抓現行,機場海關也會對學生詳細盤查。即使是平日裡的上課時間,如果警察看到貌似學生的人在街上亂逛,也會上前盤問。一經查明逃課,將被視為違法行為,罰金可高達1000歐元。嚴重違反義務教育法者,還可能被判少於180天拘留。
德國的義務教育法規定,學校的假期不可被學生或家長人為延長。離開學校的學生須提交醫生開具的病假假條,來證明該學生沒有外出旅遊,否則就會收到政府的書信詢問。如果確認其行為有違義務教育,則會開始相應流程並施加罰款。
優惠價格可能不抵罰金
一些精打細算的父母想帶孩子早幾天出去渡假,以節省機票和飯店的開支,而往往逃課的罰金遠高於節省下來的開支。逃課行為被證實後,將會直接上報給學生所在的教育局,由教育局負責具體懲罰措施。由於德國各州的法律細則不同,罰金的金額不等,但至少須為每天交納兩位數的罰金。罰款金額可選擇按缺課天數或周數計算,若家長與學生一起曠課出遊,則家長與學生都要交納一定罰金。
外婆多次"過世"?
德國教育部門規定,在有特殊情況時,學生可向校長申請休假,由校長決定是否准假。長假前夕,一些學生申請的理由往往是家人結婚或離世。一所中學老師在整理資料時發現,有學生曾多次以外婆"過世"為由請假,且每次都在長假期前。遇到這種情況,校長有權不準假,讓學生繼續來學校上課。
現在在德國通行的義務教育法於1938年生效,不允許學生在家自學。各州可自行規定學時數量。大多數州實行九年全日制外加三年職業培訓的教育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