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同:至多20年,言論自由的支票必須兌現
2008年5月3日德國之聲:作為中國的一名新聞從業人員,您所追求的新聞理想是一種普適的價值觀還是所謂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新聞自由?
李大同:在新聞自由的本質規定上,沒有什麼國別的區分,應該是一種普適價值。這一點其實已經非常清楚。聯合國有《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中國政府事實上也已經簽字,只不過現在還沒有得到人大常委會的批准。這個普適價值實際上是得到公認的。
有學者認為,"沒有新聞自由就沒有民主制度",這句話是不是也可以顛倒過來說--沒有民主制度就沒有新聞自由?
對對對,這兩者一定是相輔相成的,是共同生長的。不可能只有一個而沒有另一個。一定是這樣的。
那麼在現行的中國體制下,只要繼續存在著一黨專政制度,討論新聞自由豈不是妄談?
就制度層面而言,中國現在當然是不存在新聞自由的。但是中國的事情歷來是複雜的,需要有一個逐漸演化的過程。一方面,新聞體制方面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改進;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已經看到,近30年來,中國新聞報導的空間正在不斷地增大,公民能夠表達的意見範圍也在不斷地提升。這就像是一壺水在慢慢加溫,等它升溫到了一定的時刻,就會發生質的變化。
也就是說,從量變到質變。
對對對。
那麼在您這樣一個資深媒體人看來,當今西方民主國家現存的新聞體制是不是值得嚮往?
嗯,我想,這是新聞自由的一個基本點。這個基本點就是,創辦新聞媒體是公民的權利,而不是政府的權利。這是一個基礎。新聞自由的含義就是要表達公眾的意見,而不是官方的意見。表達官方意見就是一種宣傳。其實中國也並不是說,從來就沒有過新聞自由。中華民國建立之後,出現了一些很有影響力的民間媒體,例如大家都很熟悉的《大公報》,《新民報系》,包括儲安平先生創辦的《觀察》雜誌。中國近代史上非常著名的媒體都是民間媒體,目前的狀況是中國共產黨執政以後造成的。中國曾經有過新聞自由的時代,我們不過是要回歸而已。
西方媒體前一陣對西藏騷亂以及後續事件的報導導致中國民眾對西方新聞界一向標榜的"客觀、公正"產生了懷疑乃至抵觸情緒,您是否也對此感到失望?
對於整個西方的報導,我不可能看到。我也無法根據我所看到的訊息做出一個全面的鑑定。但是很明顯,某些著名的西方媒體確實犯了一些錯誤。譬如張冠李戴,這樣一些明顯的錯誤是不應該發生的,也不是完全因為疏忽造成的,它是一種立場的偏移。但是我也想說,之所以西方媒體未能做到"全面、客觀和公正"的報導,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們不在現場。事件發生之後,中國政府的條件反射就是把所有的外國記者都趕出了事發地,同時又要求西方媒體作出"客觀公正"的報導。這是不可能的。因此,這兩個問題是聯繫在一起的。
現在距奧運開幕還有90多天的時間,近日,外國駐華記者俱樂部批評說,中國輿論界對西方媒體懷有的"敵意氣氛"將會對他們在奧運期間的工作造成威脅。而中國政府先前曾承諾說,要對外國記者開放更多的言論自由的空間。目前的局勢對於中國整體的新聞自由發展究竟是起到了促進作用還是一種挫傷或者倒退?
關於西藏事件的報導,中國政府已經明顯地違反了承諾。他曾經公開向外國駐華記者許諾採訪自由,但當新聞真正發生的時候,立刻就剝奪了這種自由。在這件事情上,中國政府已經違約了,但我想他們也會從中汲取教訓。也有一些外國媒體的記者告訴我說,他們受到了中國少數公眾的非常惡劣的威脅,甚至是暴力性的恐嚇。在我看來,西方媒體不必太過當真,中國的憤青歷來如此。抵制家樂福也好,抵制日貨、法貨也好,都是少數公眾在單一訊息的控制下產生的不理智行為,也沒有多少群眾基礎。現在中國民眾從整體來說,理性的成分已經越來越高,這在抵制家樂福的過程中可以看得很清楚。目前在網路上發出的已經不是一邊倒的聲音,而是兩軍對壘。即便是有一些人站在家樂福門口,威脅顧客不許進入,但是大家還是在照常購物。我想,這都是中國社會發生的良性的改變。西方媒體不必太過憂慮,奧運期間應該可以正常工作。
您曾經說過,至多再過20年,中國將會在體制上發生根本性變革,新聞自由將會得到徹底實現。您說這句話的根據是什麼?
是一種估計吧。因為這30年來,中國已經發生了非常深刻的改變。現在中國媒體不允許說話的領域正在變小。只有當涉及高度敏感的問題時,媒體才會受到控制,發不出聲音。但是這樣的一種做法已經越來越不能獲得社會認可。這一次在奧運火炬的傳遞過程中,中國官方媒體雖然做了大劑量的宣傳性的反擊,但是,我們看到,這種反擊在國際社會是不起作用的。也就是說,在世界範圍內,中國媒體沒有話語權,不管你說什麼,別人都不會相信。為什麼不信?因為這只是政府的聲音。沒有獨立客觀的第三方調查和第三方發言,媒體就不具備任何意義上的公信度。因此我想,這次媒體戰爭中的經驗教訓已經引起了中國方面的反思,並且將會影響未來的媒體政策。中國當局已經看到,光是政府出面是不行的,說話沒人信,不如有一種中間力量出來。我想,這種變化將會漸漸發生--何況中國的體制性變革是有憲法基礎的:中國憲法賦予了中國人民的言論自由。這個支票必須兌現。我估計也就是20年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