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歐婦女被拐賣難逃賣淫命運
2007年11月28日24歲的娜塔莎來自烏克蘭,她有一個3歲大的兒子。她還在基輔生活的時候,認識了一個比她略大些的德國男人。「他向我承諾,要為我創造一個幸福的生活,一切都會變得美妙起來。如果我們今後結婚了,我還能把兒子接到德國,那樣我們的家庭就完整了。」 娜塔莎回想起當時的情景說道。但是當她來到德國之後,一切都並非想像的那樣。這個德國男人強迫她去工作,職業是妓女。很明顯這是一樁販賣人口的交易。
2005年2月以來,德國加強了打擊販賣人口犯罪方面的法律規定。這項法律規定不僅僅適用於懲罰將人口像商品一樣進行交易和強迫賣淫的犯罪行為,同樣也適用婚姻交易和人販子向「剝削工廠」介紹婦女等犯罪行為。但是這些並不能幫助那些受害的婦女輕易逃離苦海。娜塔莎差不多每兩三個月就嘗試跑回烏克蘭。「可是完全沒機會,因為我沒有錢!」她說,「那個男人從來不給我錢,最多是一點零花錢。可是指望這些零花錢什麼也做不了。」
德國法律延伸了對「強迫」一詞的解釋。像娜塔莎的德國「丈夫」這樣利用娜塔莎的經濟窘境,讓她陷入非人性的工作環境而無法逃脫的行為同樣也屬於犯罪。娜亞菲在位於科隆的救助站已經工作14年了,她幫助過許多人口交易的受害者。在她看來,移民常常是被強迫勞動的對象。因為他們當中很多人是持旅遊簽證來德國的。為了得到永久居留權,他們不得不忍受許多。但是今後一旦獲得永久居留權,他們也就隨之獲得更多的權利,有更多的機會說「不」。
許多人口交易中的受害者一定意義上也是「自願」繼續忍受苦難。娜塔莎就是為了她遠在烏克蘭的兒子而繼續在德國賣淫。娜亞菲說:「這些受害者會想:現在的情況總比沒工作強。他們在這賺錢養家,為了家,有一份工作最重要。」
更多的情況下,那些婦女知道自己到德國之後將成為妓女。儘管如此,她們還是決定跳進「火坑」。這些妓女至少要將一半的收入交給妓院,或者必須交昂貴的房租。
捷克姑娘克里斯蒂納以前是街頭妓女。兩個德國的皮條客把她從一個捷克皮條客手中買下帶到德國。這兩個皮條客欺騙克里斯蒂納在德國工作三個月之後就可以回家了。「他們對我說在德國掙錢容易,而且可以單獨干這行。他們許諾我以後可以自己為自己工作,事實卻並不是這樣的。」 克里斯蒂納說。事實上,克里斯蒂納掉進了人販子和皮條客設下的「債務陷阱」。她必須向德國的皮條客償付購買她時花費的錢以及製作假證件假簽證的費用。當克里斯蒂納從「地獄」裡爬出來的時候她的體重只剩下45公斤了。她不僅償還了「購買價」,還交了5000歐元的「贖身費」。
娜塔莎的「丈夫」因為拉皮條和販賣人口罪被判入獄4年零9個月。現在,娜塔莎在德國當起了理髮師。更多和她有著相同或者相似命運的東歐婦女卻沒有這麼幸運,很多受害者被送回原籍所在國,而那些人販子卻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