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驅逐外國犯罪分子變容易
2016年1月27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德國司法部長馬斯(Heiko Maas)在柏林表示,在德國,沒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犯罪分子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這也有利於保護那些生活在德國的難民們。馬斯說,這些難民"不應該被與犯罪分子混為一談"。
司法部長馬斯與內政部長德梅齊埃(Thomas de Maizière)在聯邦內閣中負責法律事務。他們鑑於新年夜發生在科隆等地的大規模性騷擾事件,商議了該法案,如今法案得到聯邦內閣通過。
該法案規定,未來,一名外國人如果有任何侵犯人身安全、性自決權的犯罪行為、被判監禁或者少管,無論處罰程度高低,都可以被驅逐出境。
同樣,"重大驅逐理由"條規也適用於使用暴力、威脅、欺詐等手段違抗警員執法、侵犯他人財產的人,無論處罰是否被判延緩執行。
如果因為上述犯罪行為而遭到一年及以上監禁處罰,未來將適用"特別重大的驅逐理由"條規。同之前一樣,該條例仍要結合個人居留權。依據該法案,如果一名尋求避難者因為上述罪行而被判處一年及以上監禁,將會更明確地被剝奪難民身份。
針對家庭團聚方面的妥協方案
針對數周以來頗具爭議的難民一攬子決議第二部分,聯合執政的基民盟、基社盟和社民黨黨首將在周四(1月28日)舉行峰會。目前,各方已經達成了一份妥協方案。
據德新社報導,基民盟主席、總理梅克爾以及社民黨主席嘉布瑞爾試圖更多對難民家庭團聚做出限制。收緊後的規定可能涉及高達五分之一目前來德的敘利亞難民。
社民黨聯邦議會黨團主席奧珀曼(Thomas Oppermann)在德國電視一台(ARD)上表示,大聯盟政府將會在內部達成一致。基社盟主席澤霍費爾(Horst Seehofer)明確要求,在周四峰會前獲得一些時間,考慮自己是否要支持這個妥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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