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控蘋果違反競爭法
2021年4月30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周五指控蘋果公司,通過應用商店的限制性規定,非法擾亂音樂流市場的競爭。
這是迄今針對蘋果公司的最大規模競爭案件之一,可能導致蘋果被處以相當於其全球營收10%的巨額罰款。
該起案件始於兩年前,瑞典音樂流服務商Spotify向歐盟狀告蘋果以不公平方式限制競爭對手。
歐盟競爭委員會的韋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在聲明中表示:「我們的初步調查結果是:蘋果違反了歐盟競爭法。」
歐委會指出,蘋果應用商店的規則強迫程序開發商使用其「應用內購買系統」(該系統最多抽取高達30%的傭金),這使開放商們無法告知用戶更優惠的付款方式。韋斯塔格稱,這最終會導致消費者支付更多費用,並限制其選擇。
競爭委員會的聲明指出:「在應用商店制定會使競爭音樂流服務處於不利地位的嚴格規則,蘋果剝奪了使用者使用較便宜音樂流服務的選擇,干擾競爭。」
該委員會指責蘋果,針對應用商店的每筆交易,向競爭對手收取高額傭金,並且禁止其告知消費者其他的訂閱選項 。
在去年6月對此案展開調查,併發現應用商店的傭金被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後,歐盟首次對蘋果提出反壟斷指控。歐盟競爭委員會表示,蘋果現在有機會能對指控做出回應,並在聽取最終裁決之前在聽證會上陳述案情。
一名蘋果發言人駁斥相關指控,並稱歐盟提起的訴訟才是站在「公平競爭的對立面」。蘋果公司指責Spotify只想「從應用商店獲得好處」,卻沒有考慮「需要為此付出代價」。
「Spotify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音樂訂閱服務公司,我們對於能在其中發揮作用感到驕傲。」但該名發言人也批評,「競爭委員會代表Spotify提出的論點才是站在公平競爭的對立面」。
(法新社、德新社、美聯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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