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欲加強保護網路消費者利益
2007年2月9日廣告
這項提議是剛剛接任歐盟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專員職位的庫內法上任後的第一項工作。她提出,通過點擊滑鼠購物的消費者應該和在傳統商店中購物的消費者具有同樣的權利。庫內法表示:「我們要達到的目標是,無論消費者在唱片店購買CD還是在網路上下載音樂,他們的權利應該同樣得到保護。」
這一願望和要求正是目前網路購物過程中還沒有實現的,因為現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中很多規定都是15年20年前制定的了,在那個時代網路还根本沒有產生。
十幾年間,網上購物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大部分購物還是方便安全的,但是也會有例外發生。有這樣一個例子,一個瑞典人,在德國的一家網上商店定購一台DVD機,付錢之後他卻收到一台與定購的機型不相符的機器。他把這台DVD機寄還給德國的商店,但是之後就沒了下文。直到消費者協會介入之後,瑞典的這位顧客才得到賠償。
相似或者相同的例子很多。單純是2005年歐盟消協就收到1800多起關於網路購物的投訴,比2004年多了一倍。其中三分之一被投訴對象來自德國。對於網路購物缺乏信任感直接導致的後果就是讓那些潛在的網路消費者變得更加謹慎起來。
庫內法介紹說:「歐盟範圍內只有6%的消費者選擇網路購物,這對經濟發展來說是個巨大的損失,特別是那些中小型企業受到的影響更大。」
在這種情況下,庫內法提出應該重新起草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並且在歐盟範圍內統一實施。對這一提議,其它組織機構提出不同的看法。德國工業聯合會主席圖曼認為沒必要另外再製定新的法規條例,因為過於誇張的保護條例會成為商品流通過程中的負擔。
具體的保護條例修改草案最早也要在幾個月後才會得到商討。庫內法首先希望,條例涉及到的各方包括企業和各地消協在未來三個月表明各自的態度,之後才會對細節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