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了夏俊峰,還有後來人"
2013年9月25日(德國之聲中文網)首先對媒體下禁令,然後再通知當事人家屬,網路暴露了中共當局處理敏感事件的內幕。昨天,若干媒體人均以直接或隱晦的方式放出消息:備受關注的夏俊峰案已核準死刑,即將執行。夏俊峰的妻子張晶則毫不知情,直到今天(9月25日)凌晨5點,一行人敲開她的家門,要求她去和丈夫見最後一面。
媒體人披露的宣傳部門禁令如下:"遼寧夏俊峰故意殺人案死刑復核已審結,將於9月25日執行,各媒體如作報導一律依據法院發布的權威消息刊播,不評論不鏈接,不渲染炒作。"在嚴厲禁止之下,今天的中國網路仍然充滿了對夏俊峰的悼念,以及對當局罔顧民意執行死刑的悲憤。網路媒體"部落格中國"記者以充滿同情的態度,採訪了剛剛與丈夫訣別的張晶。
在2009年5月16日之前,夏俊峰是一個與妻子在沈陽擺攤的普通小販。那天,因與城管發生衝突,自訴遭受毆打與凌辱,怒而刺死兩名城管。2009年11月,夏俊峰被沈陽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不服提出上訴。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在2011年5月作出裁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法院核定。
沈陽中院的判決書認為,對於此案中發生的衝突,"被害人申凱、張旭東負有一定責任,夏俊峰也負有責任,夏俊峰罪行特別嚴重,不足以從輕處罰"。知名律師滕彪、陳有西出面為夏俊峰辯護,認為"故意殺人"罪名不能成立,夏俊峰的行為屬正當防衛。
城管毆打、凌虐小販在中國十分普遍,夏俊峰得到很多民眾的同情。有些網民稱他是"為民除害的英雄",也有人認為兩名被刺死的城管也是罪惡的城管制度的犧牲品。最高院的死刑復合拖延了兩年多時間。滕彪律師此前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說,當局忌憚於民意,很有可能無限期拖延復核程序,甚至不了了之。
沈陽中院周三在微博發布消息說,最高法院經復核認為,夏俊峰"持刀行兇,致二人死亡、一人重傷","犯罪情節極其惡劣,手段極其殘忍,後果特別嚴重,應依法懲處"。
9月25日下午3點55分,張晶在微博發布消息:"剛接的法院電話通知,夏俊峰已火化,明天9點去領取骨灰。"
"司法殺人,再添血債"
9月25日下午,李方平、張磊、劉衛國、滕彪等25名中國律師發表聯合聲明,他們認為,"夏俊峰案一、二審、死刑復核階段辯護律師在證據方面提出了諸多質疑,認為不能排除夏俊峰被城管強制帶走以及在執法室內被城管毆打的等合理懷疑。該案程序方面同樣存在也存在諸多問題,譬如死刑案件證人不出庭、應當出庭的客觀證人被限制出庭、旁聽席上的證人違法作證等"。因此,律師們抗議最高法院對證據存疑、程序違法案件通過死刑復核並立即執行,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公佈夏俊峰死刑復核意見書,要求最高法院現行死刑復核程序必須改造,去除其神秘化色彩,貫徹司法公開原則。聲明表示將繼續關注被認為是冤案的聶樹斌案的申訴。
網民們比較了城管或警察與市民發生衝突的另外幾起案件:2008年11月,湖北天門城管打死拍照男子,被判有期徒刑6年;2011年11月,遼寧省遼陽市城管打死人案,主犯獲刑11年,兩從犯獲刑3年; 2013年6月,貴州民警槍殺2名村民案,獲刑8年,法院稱是防衛過當。
網友"Kielboat"評論說,"這個案子堅持死刑的理由必定是政治考慮的:徹底打擊、剝奪普通人面對強權肆虐侵犯加諸私人財產和生命等任何情況下做出任何反抗的正當性和抵抗意志"。網民楊玲說,"夏俊峰案 再一次證明這個社會沒有真正的公平,越來越讓人質疑社會的黑暗、國家的法律"。網民紛紛改寫中共烈士夏明翰的詩句:"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殺了夏俊峰,還有後來人"。
知名藝術家艾未未通過推特對此案發表評論說,"不要指望社會正義出現,正義必須首先在自己身上呈現,今天這個自己就是夏俊峰。"推特網民@uponsnow說,"習李執政一個突出的特點是不再掩飾對被統治者的極端蔑視。"網民@hnjhj表示," 夏俊峰的斬立決說明當局清醒地意識到這是你死我活的對抗,對於誰是敵人誰是自己人分得一清二楚,即使是城管這一級的基層統治基礎都不允許撼動,所以錯殺無所謂必須來狠的,一定要把挑戰扼殺在萌芽中。這是八九年到現在的基本國情。"
正在德國訪問的滕彪律師同時在推特發表意見說,"司法殺人,再添血債,必須找出在判決書上簽名和幕後指揮的兇徒,永遠追查到底。殺害夏俊峰的劊子手,請讀讀紐倫堡審判。" 在此前的採訪中,他對德國之聲表示,中國政府相信死刑能威懾民眾,專制政權需要死刑陪伴。
作者:張平
責編: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