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學聯對話在即?
2014年10月20日(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旺角街區在連續4晚發生大批示威者與警察對峙的局面後,周一(10月20)傍晚,香港高等法院批准計程車及小巴團體就旺角佔中示威者堵塞道路申請的臨時禁制令。
港媒播放的電視畫面顯示,「佔中」主要抗議區旺角一帶的護欄上到處貼著香港高院的這一「臨時禁令」。報導稱,「佔領運動」以來,對旺角彌敦道一帶的服務業和商業帶來巨大損失,因此必須禁制示威者繼續「佔旺」。
報導引述高院法官潘兆初稱,如市民對禁令有異議,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考慮公民抗命的因素」
中國媒體報導,根據香港法例,「佔中」策動者已經觸犯《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中有關妨擾罪、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等罪。民事責任方面,如因「佔中」而導致生意、財物損失或人身傷亡,按普通法下的民事侵權原則,策劃者與參與者要對商戶和個別人士負全責。
據港媒報導,「佔中」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稱,尊重法庭決定,如果佔領人士留守違反禁制令,會觸犯藐視法庭罪。但他也指出,普通法有優良傳統——為著公義而公民抗命被檢控,法官在判刑時考慮公民抗命的因素。如果將來被檢控,將取決於檢控部門及法官是否會尊重這項優良傳統。
有留守金鐘的佔領人士表示不會撤離。「他們認為既然公民抗議已違法,不介意再違反禁止令,又說希望留下爭取真正的民主」。
另外,報導稱也有佔領人士認為當局想打擊佔領人士,會考慮佔領其他地區。
黨報:"佔中組織者的真正目的是'港獨'"
上周末,示威者和警方的緊張關係持續升級。警察用警棍和胡椒噴霧驅趕示威者,試圖將佔領城市關鍵路段的示威者清場。
對於"佔中"的勢態,中國黨報《人民日報》發表了系列報導,批評"佔中"運動的真正目的。據香港電台的引述稱,文章認為,"佔中"的最終目的是"港獨"。"打出'命運自主'的口號,反映組織者及幕後操控者的真實目的,並非選舉民主或一國下的高度自治,而是香港的'自主'、'自決',乃至香港'獨立'。"
在另一篇文章中《人民日報》還引述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強世功指,"香港回歸後,反對派逐漸塑造成一種社會運動的政治文化,一點點地衝擊、破壞香港的法治的傳統,慢慢形成,法不責眾的群體效應,而這次戰中行動更加極端,知法犯法,無疑是衝擊和破壞香港的法治傳統。"
上周六,佔中三子之一陳健民曾對示威者表示,"佔中"結束後會和部分支持佔中者到警署自首或接受警方拘捕。他還說,"我們要告訴全世界,我們不是挑戰法治,相反,我們是擁抱法治的人。"
"學聯拒絕政府提出以人大框架作為對話的前提條件"
香港政府與學聯確定將於10月21日舉行首次對話。但學聯表示拒絕政府提出以人大框架作為對話的前提條件。
上周六,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表示,學聯周二與政府對話,不會接受政府以人大框架作為對話前設,會繼續爭取公民提名及廢除立法會功能組別。他又要求行政長官梁振英及政務司長林鄭月娥,直接回應社會對民主政制的訴求,而非派警員到前線與示威者對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