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死者而舞:台灣葬禮上的脫衣表演
2012年10月28日(德國之聲中文網) 在台灣北部的一間道教寺廟前,兩名穿著迷你短裙的年輕女子在閃爍著霓虹燈的舞台上隨著吵雜的流行音樂起舞。這在歐洲的教堂中是難以想像的景象,但卻是台灣民間文化的一部分。這些歌舞女郎經常在婚喪喜慶上演出,據說是為了敬神和安撫遊魂。批評者認為這個起源於70年代的風俗色情猥褻,其他人則將之視為傳統的民間文化。
當煙火的火光照亮宏偉的寺廟,歌舞女郎的鋼管秀和脫衣舞演出便達到最高潮。台下的觀眾有男有女,甚至還有小孩在觀賞演出。18歲的舞者恩恩(音)表示:"這是個辛苦的工作,但我還是需要工作餬口。"她每次在宗教慶典上登台表演的價格約為75歐元。表演往往是在舞台上開始,最後來到圍觀群眾之間收取小費,其中多數為男性。
桃園南坎五福宮主委陳宗賢表示:"這些舞團吸引許多人前來參加慶典活動。她們為神明和遊魂們獻藝,並祈求保佑。這已經成為這個宗教以及民間文化的一部分。"
歌舞女郎們在特製的"電子花車"上表演,車子是由卡車改裝,車上裝設音響和聲光設備。這類歌舞團往往開著電子花車穿梭在各個小城市間表演。
為死者跳舞
現年26歲的江佩瑩已經在這個行業中闖蕩多年。20年前開始她便跟隨父親和兩名姊姊在台灣各地的婚喪喜慶上表演。三姐妹在業界內頗為出名,登台20分鐘的表演甚至曾讓她們賺入超過2000歐元。
江佩瑩十分喜愛自己的工作。她表示:"我從小便在一旁看著表演,耳濡目染,所以並不覺得奇怪。為死者演出與為生者表演沒有區別。"她也願意接受不尋常的委託,如為死者歌唱。江佩瑩稱,如果死者生前喜歡唱歌,家屬會認為死者在死後也希望有人再為其高歌一曲。"我可以借此獲得許多小費,此外也希望能夠得到更多福報。"
然而,台灣目前禁止歌舞女郎裸體表演,但脫去部分衣物的舞蹈仍能被容忍。江佩瑩的父親江萬源已經經營這個事業30年。他表示:"有些人喜歡上脫衣舞廳,所以他們的親屬會為其安排脫衣舞秀,反映他們生前的喜好。"
為了記錄這個特殊的民間文化,美國人類學家莫斯科維茨(Marc Moskowitz)在2011年拍攝了紀錄片《為死者跳舞:台灣葬禮舞孃》。他認為這是台灣"有趣而且獨特的文化現象","在傳統中國和當代台灣文化中必須有一個吵雜的活動,博得眾人的注意,並且使人們獲得樂趣"。莫斯科維茨表示,當他第一次看到電子花車演出,立刻喜歡上這個慶祝生命以緩解悲傷的表演。
來源:法新社 編譯:張筠青
責編:謝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