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暴力對待性工作者
2013年5月14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在一份題為《掃除:中國性工作者遭受侵害》的報告中,總部位於紐約的"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稱,中國政府將性交易貼上"醜惡社會現象"的標籤,拉客、賣淫和嫖娼都是違法行為。然而,雖然政府經常發動大規模取締,但性工作依舊蓬勃發展,按摩院、娛樂場所和夜店甚至公開提供性服務。
報告指出,警察有時僅以攜帶避孕套為由將其拘留,促使性工作者願意從事較高風險的性行為,如避免隨身攜帶避孕套,從而提高了愛滋病傳播的風險。人權觀察也譴責警方強制性工作者接受公共衞生機構的愛滋病毒檢測,並向第三人洩露檢測結果。
這份報告在撰寫過程中訪問逾140名各界人士,對象包括性工作者、客戶、警察、衞生官員、專家學者以及國際和當地非政府組織,訪問時間在2008年到2012年間。研究核心為75位北京的性工作者,包括20段與年齡介於20歲和63歲女性的深度訪談。據人權觀察介紹,這些侵害性工作者的行為皆發生在北京,在其他地區進行的訪談結果也與此一致,可見這一現象在各地普遍存在。
性工作者遭到執法人員歧視
人權觀察的中國問題負責人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說:"性工作者被對待的方式,好像她們不配擁有人權。"
她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性工作者不但沒有受到警察的保護,她們還經常遭到毆打、不當對待,並在拘留時遭到虐待。"理查森進一步補充道,中國警方甚至能在未經審判的情況下,將性工作者移送勞教所長達兩年。
報告中受訪的性工作者表示,她們受到警方的暴力對待,警方在偽裝成嫖客性交後將其逮捕。一名女性稱,她與另外兩名性工作者被警方"綁在樹前,用冰水潑我們,接著毆打我們。"
其它侵害行為包括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任意逮捕拘押,性工作者在試圖報案時遭到執法人員的歧視。中國法律將多數性工作相關行為列為犯罪行為,能處以罰款和短期居留或拘押,累犯最高可判處2年的行政拘押。報告中援引一名受訪者稱:"我被強暴過幾次。但因為我是性工作者,賣淫是違法行為,可能遭到逮捕。所以我從來沒想過去報警,只能咬牙忍耐。"
在多數的東亞國家中,性行業被融入在商業與政治文化中,在娛樂場所或夜店中與客戶和夥伴應酬時以供取樂。性工作在日本是違法行為,但執法的灰色地帶仍使該產業持續發展。韓國在2004年收緊了反性工作法,造成數千名性工作者和掮客失去工作,但當地的性產業仍廣泛蔓延。
然而,人權組織表示,這兩國的執法人員對性工作者的侵害已有所減少,因為法律嚴格規範此類行為。
停止暴力對待性工作者
人權觀察組織資深研究人員林偉(Nicholas Bequelin)指出:"日本和韓國有更嚴格的法律系統,這為從事性工作的女性提供了更好的保護。"
理查森說:"中國政府必須廢除迫害性工作者的法規,懲戒濫權的執法人員,並中止對為性工作者維權人士的打壓。"
維權活動人士葉海燕稱,她希望看到中國性工作合法化,而政府能就有關性工作者的基本權利對警方進行教育。
人權觀察在報告中寫道,對成人間自願、合意的性關係施加懲罰違反國際公認的人權。該組織認為這同樣適用於承認自願從事商業的性工作;將性工作視為犯罪會妨礙性工作者行使基本權利,如受害時尋求司法救濟、健康保健以及一般人可享有的服務。
報告最後呼籲中國政府公開、明確地承認並譴責警察對性工作者權利的侵犯,並在全國範圍內嚴格執行禁止任意逮捕、拘押、暴力執法、逼供和刑求等規定。該組織也建議通過立法,取消對自願、合意性行為及拉客等相關違法行為的刑事與行政處罰,同時也希望公安部能停止周期性發動"掃黃打非",以免對從事性工作的女性造成普遍且嚴重的侵害。
綜合報導:張筠青
責編: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