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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煽動案:17篇涉案文章被指控什麼?

Phoebe Kong
2022年11月1日

香港主權移交後,立場新聞成為首家被控「煽動罪」受審的新聞機構。成立短短數年,它成為最受歡迎和具影響力的香港網媒。隨著二十天的審訊展開,控方在法庭上逐一闡述涉案的17篇文章所犯何事,涉及的受訪者和作者大多是社運人士和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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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立場新聞署任總編林紹桐被捕。
去年12月,立場新聞署任總編林紹桐被捕。圖片來源: Vincent Yu/AP/picture alliance

(德國之聲中文網)立場新聞煽動刊物案本週於香港區域法院開審,3名被告依次為:立場新聞所屬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前總編輯鍾沛權和時任署任總編林紹桐。他們被起訴「串謀發佈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意圖引起憎恨中央或港府、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不服從合法命令等。 

52歲的鍾沛權和34歲的林紹桐去年12月29日被警方登門拘捕,至今已還押10個月,而初犯煽動罪最高可判囚2年。兩人在新聞界工作多年,早年亦曾任職其他香港主流媒體。多名前立場新聞記者、員工和新聞界人士到庭旁聽,資深傳媒人區家麟亦在場。開庭前,部分旁聽人士和兩名被告互相向對方揮手。 

律政司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在控方開案陳詞中,指出立場新聞有17篇文章具「煽動意圖」。它們分為3大類別:7篇專訪、9篇評論和1篇報導,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5日刊登於立場新聞平台。 

17篇「煽動文」涵蓋專訪、報導及評論 

以內容劃分,控方把涉案文章歸納為6個範疇:「民主派35+初選案」、「12港人潛逃案」、「境外勢力倡議國際制裁」、「國安法執法行動及司法程序」、「中大暴動案」及「惡意攻擊中央政權」。 

7篇專訪的對象都是香港社運人士,控方認為這些訪問針對政治秩序、歌頌抗爭行為、呼籲公眾參與示威等。包括參與民主派35+初選的何桂藍、鄒家成和梁晃維,控方指立場新聞大肆宣揚他們的「非法理念」。而在3人因初選國安案被捕後,該專訪仍刊登在立場新聞網站上,繼續宣揚其「極端反政府政治意念」。 

另有3篇文章專訪了流亡海外的羅冠聰、許智峰和梁頌恆,皆於2020年12月發佈。控方認為內容肆意鼓吹港獨並倡議外國制裁,例如「一個流亡者,帶著愧疚展開新的戰鬥」一文專訪在倫敦的羅冠聰,把他「美化為一名本著良心為港人爭取民主之海外人士」。 

還有1篇專訪以反修例示威中大沖突兩週年為題,描寫中大畢業生回憶當天感受,控方指立場新聞選擇在事件兩週年之日發佈此文,「目的不宣自告,分明想把冷卻的暴力抗爭重燃」,批評文章極其煽情和抹黑警方執法。 

涉案文章中唯一一篇新聞報導,則是關於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當時在獄中的她透過友人於網上發表得獎感言,該報導亦有引述,控方指鄒幸彤「明明是干犯罪行的犯人」,批評立場新聞把她「包裝作人權鬥士,借其之口攻擊政權」。 

過半「煽動」評論文為傳媒人所寫 

至於9篇被指具煽動意圖的評論文章,超過一半是新聞界人士所寫。4篇出自資深傳媒人區家麟筆下,例如「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穿官袍戴假髮演一台爛戲」等,質疑煽動罪套用國安法保釋要求和指定法官安排,他今年亦曾因立場新聞一案被捕。 

1篇是《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所寫,提及「政權以言入罪,大興文字獄」,她是本案被告鍾沛權之妻,與黎智英等前報社高層正被控勾結外國勢力。控方指這些文章穿鑿附會,污衊國安法,公然激起港人對警方、檢控和司法程序的憎恨。 

控方指評論文章的作者「散播分裂國家思想」,作出毫無任何事實根據的指控,包括指稱警方濫權、國安法是暴政工具、破壞一國兩制、政府和司法機關合謀損害人權等。例如羅冠聰在「香港—美麗島」一文中形容初選案是中共赤裸地濫權,控方指其攻擊司法程序。而立場新聞刊登此文是為初選案被告等「非法人士」申冤,「為他們頭上戴光環,目的不言而喻」。 

而17篇文章是經過細心安排,特意配合當時的反政府事件刊登,「推波助瀾,加強該些反政府議題的效力」。 

控方:立場新聞是政治平台 

立場新聞成立於2014年12月,時值「雨傘運動」剛剛結束,該網媒的宗旨是「守護民主、人權、自由、法治和公義」。翌年,公司委任一批社會知名人士為董事,包括前立法會議員及資深大律師吳靄儀、前港府顧問及資深時評人練乙錚、歌手何韻詩等,除了董事贊助,也接受公眾捐款。 

控方指立場新聞不只是網媒,而是政治平台,從它在2019年反修例事件的取態可見其政治理念。而在反修例運動爆發後,平台的年均收入暴增逾十倍至8000萬港元,入帳頻率更加急升27倍至13.5萬次。控方認為,可見立場新聞自此獲得更多政治理念相同的公眾追捧。 

《蘋果日報》高層去年6月被捕後,立場新聞隨即宣佈把部分評論文章下架審視,大多數董事辭職並停收贊助。控方指,這反映被告必然清楚該內容可能違法。但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不同意,質疑控方添加很多前言後語和詮釋,她稱把報導下架重新檢視是「傳媒人應有的責任」,未必代表被告知悉文章具煽動性。 

審訊將歷時20天,控辯雙方預告將會爭議控罪是否違反憲法和人權保障。辯方早前在庭上表示,傳媒是第四權,報導是其責任,舉例「它報導殺人犯不等於支持殺人犯」,否則無法做下去。而在開審前兩天臨時更換了法官,原因是原任法官有「疫情隔離問題」,接手的郭偉健法官曾主審「羊村繪本案」及國安案件。 

煽動罪是英國殖民時期訂立的法律,自審判1967年「六七暴動」的左派分子後便沒有再用過,直至2020年國安法實施後才被重新動用。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今年發表的香港人權狀況報告,明確敦促港府廢除此罪。今年9月,前香港言語治療師工會5名理事,因出版三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後被定罪及判入獄19個月;扣除還柙和行為良好減刑的年期,各人於上月刑滿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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