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組織對香港國安法判處未成年者表達擔憂
2022年10月12日(德國之聲中文網)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發言人沙姆達薩尼(Ravina Shamdasani)周二(10月11日)在日內瓦表示,香港「周六又有5人被判刑,其中4人未成年,這讓我們警醒」。
沙姆達薩尼說,「雖然人權事務委員會已做出明確建議,我們仍一再地看到國安法還在繼續實施,包括針對青少年。」她說,「我們呼籲香港的司法以及執法同國際人權法規定的義務保持一致」。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今年7月要求中國政府採取具體步驟重新審核香港國安法,而在此期間暫停實施,但香港法庭在10月8日還是首次將數名未成年人依照《香港國安法》宣判有罪。他們將被監禁在一個教導所。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宣判時表示,被告鼓吹以無底線流血革命來推翻現有政權。法官認為被告的演說反映,他們主張「武裝起義」和「流血革命」是港人的唯一出路,不認同和平、理性、非暴力,批評那是偽民主。法官認為,本案案情節嚴重,只能嚴懲。
被捕的最年輕的5名被告現都被判刑,他們都是中學生,最小的被捕時僅15歲,另有三人16歲,一人18歲。他們是社運組織「光城者」成員。該組織知名度不高,成員大多是年輕人和學生,創立之時香港已經實施國安法。他們透過光城者Instagram和臉書專頁分別發出23篇及15篇帖文。5人於一年前被捕,後來以「串謀煽動顛覆政權罪」被起訴。
法官稱為了令判刑具阻嚇力,最終判5人進教導所。教導所是為14至20歲少年犯而設,羈留期長6個月至3年,實際時期由懲教署長決定。獲釋後,犯人仍要接受最長3年的監管,遵守當局訂下的規限。
按照2020年7月1日生效的香港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如屬情節嚴重,須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則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自國安法實施以來,已有超過210人因該法被捕,其中約130人被起訴。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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