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認定莫塔薩德克有罪
2006年11月17日廣告
雖然辯護方就此提出了批評,但聯邦法院的法官們還是確認了漢堡州高等法院所提供的證據,認定莫塔薩德克有罪。證據顯示,莫塔薩德克在911事件發生前曾在漢堡為參與這一事件的4名自殺襲擊分子提供過幫助。比如他曾經掩護過基地組織的飛行員阿爾謝伊並且在阿爾謝伊逗留阿富汗期間,為他在學生漢堡的宿舍找到了一個住處。他還幫助過一些恐怖分子同家人取得了聯繫。當這些恐怖分子離開漢堡後, 莫塔薩德克還從中協助,,為他們匯了錢。
聯邦法院的法官們表示同意漢堡高等法院的裁決, 認為莫塔薩德克雖然事前並不知道911事件的細節計劃, 但是他基本上清楚這是一場通過飛機製造的自殺襲擊事件, 並且知道為了製造這一事件他的那些戰友們在美國飛行學校接受培訓這個事實。
但聯邦法院同時表示,不能認同漢堡高等法院的量刑標準。漢堡高等法院認定,只有在犯罪人全部知情的情況下,才算是協助了犯罪活動。聯邦法院指出, 莫塔薩德克所涉及的案件是世貿大廈或五角大樓等重要建築物被飛機撞毀,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的重大事件,因此在量刑時必須對此因素認真考慮。
聯邦憲法法院還指出,莫塔薩德克起碼能夠估計到有4架客機將被劫持並撞擊建築物,因為他清楚,已經準備了4名自殺飛行員。如果將墜毀的機上乘客和機組人員算在一起, 那麼莫塔薩德克的行為導致了246人遇難。因此聯邦憲法法院認為,考慮到他的行為所造成的嚴重損失,必須對莫塔薩德克判以重刑;雖然莫塔薩德克在從事協助恐怖主義分子的行動中可能並沒有完全預見到事件的嚴重後果。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聯邦法院現在不得直接對莫塔薩德克進行宣判。這一刑罰的判決應由漢堡高等法院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