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面臨西班牙法官問詢
2014年2月25日(德國之聲中文網)西班牙高等法院(Audiencia Nacional)去年十月受理兩個西藏流亡團體以及一名擁有西班牙國籍的藏人的起訴,對前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涉嫌在西藏犯有種族滅絕罪案展開調查。1988至1992年期間西藏發生了針對藏人的大規模暴力鎮壓活動,而胡錦濤當時正擔任西藏藏族自治區黨委書記。
據《南華早報》周二(2月25日)發文稱,目前西班牙高等法院已就此案向胡錦濤提交48個問題,給予他回應的機會。雖然觀察人士認為胡錦濤不太可能真的會被送上西班牙法庭,但是如今這名現年71歲的前中國國家領導人將面臨諸多令其不悅的問題。
《南華早報》援西班牙埃菲通訊社(Agencia EFE)報導稱,西班牙最高法院法官莫雷諾(Ismael Moreno)向這名卸任領導人提出的問題之一是:"當年軍隊和警察的鎮壓活動造成450名藏人被殺,7000人受傷,350人失蹤,3000人被拘留,你知曉這是下令鎮壓造成的結果嗎?"
胡錦濤是否批准安全力量在拉薩第一監獄裡將數百囚犯折磨致死,也是西班牙高等法院關心的問題之一。胡錦濤還被問及中國中央政府在1994年召開的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上是否作出了給會見達賴喇嘛的人定下"反革命"罪名的決定。該座談會為中國政府此後十年在西藏地區實施的政策奠定了基礎。
法官還欲知胡錦濤在擔任中國中央軍委主席超過十年,直至去年卸任期間是否知曉西藏人在逃往尼泊爾和印度期間被捕且遭遇酷刑的事件。還有一些問題和1989年的鎮壓活動沒有直接關係。
向江澤民、李鵬發出國際逮捕令
胡錦濤並非西班牙高等法院因涉嫌在西藏侵犯人權而對之進行司法調查的第一位中國政要。包括胡錦濤前任江澤民在內,該法院迄今已受理對6名前中國高層領導人的起訴。隨著胡錦濤去年3月卸任,不再享有司法豁免權,藏人組織申請將相關訴訟擴展至胡錦濤。去年11月西班牙高等法院向中國國家前領導人江澤民、李鵬、中共政法委前書記喬石、西藏自治區前黨委書記陳奎元和國家計生委前主任彭佩雲發出國際逮捕令,該逮捕令並不針對胡錦濤。
本月6日,西班牙高等法院維持了上述5名被告簽發逮捕令的判決,並於10日,按照程序要求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對5名被告進行通緝。西班牙高等法院宣佈,這些人在上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期間,在西藏實施高壓政策和"種族滅絕"政策,涉嫌侵犯人權和人道罪行,國際逮捕令簽署生效。根據規定,嫌疑人一旦入境西班牙或其他認可西班牙簽署的逮捕令的國家,就可能遭到逮捕。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隨即回應表示:"中方對西班牙有關機構,不顧中方的嚴正立場,採取的錯誤做法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中國政府理所當然將向西班牙方面表明我們的嚴正立場。"
屢受限制的"普遍管轄權"
與此同時,媒體報導稱,西班牙執政黨人民黨面對中方壓力,促使國會就限制本國法庭"普遍管轄權"進行辯論。2月11日,以人民黨議員佔多數的西班牙國會就是否限制本國法庭"普遍管轄權"進行投票,並通過了一項法律修正案,對司法普遍管轄權作出限制。新法迄今尚未生效。根據新法規定,原告和被告都必須是西班牙公民,或至少生活在西班牙,才能立案調查。這就意味著,包括針對6名中國前領導人的司法調查將不了了之。
西班牙的司法體系遵循"普世正義原則",根據該原則,涉嫌實施種族滅絕罪的嫌疑人可以在其所在國之外的地方接受審訊。1998年,西班牙法院向智利前獨裁者奧古斯托‧皮諾切特(Augusto Pinochet)發出國際被捕令,使到英國就醫的皮諾切特被拘,這是西班牙司法部門運用普遍管轄權原則處理的最引起轟動的案子。2009年,西班牙議會就對普遍管轄權進行過一次限制。根據修改後的法律,受害者必須是西班牙公民,才能提起訴訟。現在西班牙政府通過快速程序,依靠其在議會的多數, 進一步限制了司法部門行動的可能性。
綜合報導:安靜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