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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國移民家庭團聚法的爭議

2012年6月15日

如果外國人想移民德國與其生活在德國的配偶團聚,必須出示擁有基本德語語言能力的證明。這一規定實行5年來,一直備受爭議。

https://p.dw.com/p/15EcI
Malgorzata Markiewicz kam nach Gartz aus Berlin, Krzysztof Tyszkiewicz aus Belfast Wer hat das Bild gemacht: Elzbieta Stasik Wann wurde das Bild aufgenommen: 10.05.2012 Wo wurde das Bild aufgenommen: Gartz, Ueckermark
外國移民家庭圖片來源: DW

(德國之聲中文網)1990年,13歲的弗拉基米爾隨家人一起從哈薩克斯坦移民德國。當時,他完全不會講德語。為此,弗拉基米爾享有六個月的時間,專門學習德語,之後他必須進入正規的學校上課。他說,開始時很吃力,但是與其父母那一代人相比,他學習德語要容易得多。他說:「 當然,年輕人學德語容易得多。在幼兒園和學校,語言或多或少是自然而然學會的 。但如果到了40歲或50歲才開始學,就會非常困難。」

必須通 A1級語言考試

弗拉基米爾高中畢業後上大學學習經濟。通過大學生交換,他曾到俄羅斯大學學習。在那裡,他結識了俄羅斯姑娘瑪麗亞。大學剛畢業,他就被一家德國公司派往俄羅斯,與女友重逢。一年後,兩人決定結婚,並決定今後回德國生活。瑪麗亞需要學會德文並通過A1級考試才能與配偶在德國團聚。

A1是德語語言測試的第一級。達到了這個級別,等於掌握了日常生活會話的初級德語。從2007年開始,德國政府要求前來德國與配偶團聚的外國公民必須通過A1級語言考試才能前來德國。沒有通過考試的證書,就無法獲得入境簽證。

踴躍參加德語考試

Das Bild ist in Teheran von Roshanak Zangeneh im September 2006 aufgenommen worden. Das bild zeigt einige StudentInnen im "Deutschen Sprachinstitut Teheran". Uebertragung der Rechte dieses Bildes an DW-Online Hiermit erkläre ich mich damit einverstanden, daß die Rundfunkanstalt Deutsche Welle meine eigene als Anhang verschickten Bilder für ihre Publikation oder Websiten verwenden darf. Bitte geben Sie meinen Name (Roshanak Zangeneh) als Bildquelle ein. Danke
歌德學院學生圖片來源: Roshanak Zangeneh

因此五年前,在遍佈世界各地的歌德學院,報名學習德語的人一下子多了起來。最初有65000人報名參加語言考試以申請家庭團聚簽證。目前人數保持在每年4萬人左右。其中土耳其人佔四分之一。這也充分說明,目前土耳其人是德國最大的外國族群。
自2007年以來,以家庭團聚為由申請移民德國的土耳其人翻了一番。歌德學院總部專門負責家庭團聚問題的托馬斯‧弗裡克(Klaus Thomas Frick)說, 「學校從場地到人力都已經超負荷,只得另租教室,聘請專業教師。」

迅速增設語言班

但是人們很快就發現,讓所有申請家庭團聚者參加語言班的學習毫無疑義。因為他們當中許多人根本無法適應強化性語言學習,因為本身不是文盲就是只讀過幾年書。因此,歌德學院迅速改變課程,編寫新教材並對教師進行專門培訓。

然而,儘管為幫助申請家庭團聚者度過語言關做了大量努力,語言規定的反對者仍不感到滿意。德國難民援助組織(Pro Asyl)的佩澤爾(Marei Pelzer)認為,這一規定是阻止家庭團聚的一個非常嚴格的措施,也使許多難民家庭難以團聚。因為恰恰是在危機或者戰爭地區,定期上德語課幾乎無法想像。難民援助組織的法律專家佩澤爾表示,這一規定違反歐盟法律,與家庭保護法背道而馳,它只給人帶來傷害,沒有任何顯而易見的好處。」

Symbolbild zu "Liebe und Partnerschaft" Bild: Fotolia/Rido #40868457
年輕夫婦圖片來源: Fotolia/Rido

歐盟委員會的批評

事實上,德國的這一語言規定已經超越歐盟的法律框架。歐盟委員會在2010年就規定,可以對申請團聚的配偶提出要求,如掌握語言,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因此影響家庭團聚。歐盟委員會明確強調:如果一個國家只因一方配偶沒有語言證明而拒發簽證,是違反人權的行為。

考慮到歐盟委員會的這一立場,荷蘭已經重新取消了申請者必須出示語言證書的規定。雖然德國的非政府組織和反對派政治家也要求德國取消這一規定,但是聯邦政府認為沒有理由修改這一規定。

鼓勵而不是懲罰

另一個批評點是:並不是所有國家的移民都被要求出示德國語言能力的證明。來自歐盟,美國,日本和澳洲等国家的配偶無需語言證書就可以獲得居留。

但是對於特殊情況,相關機構也有自由裁量的空間。波昂移民局的哈特穆特‧施坦因(Hartmut Stein)最近就遇到一位申請家庭團聚的癌症病人,她希望丈夫能夠來德國。 施坦恩說:「在這種情況下,肯定不會要求對方出示德語水準的證明。這時侯人道主義考慮當然佔上風。肯定會作為例外盡快為其發放簽證。」

作者:Klaus Dahmann 編譯:李京慧

責編: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