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投行在華被要求建工會引爭議
2010年7月12日據《金融時報》報導,北京金融區工會日前召集摩根士丹利、高盛、摩根大通、瑞銀等多家跨國投行代表開會,鼓勵這些銀行建立工會組織。報導援引一位高管的表態稱,工會瞄準投行帶有巨大的財務動機。
政治考量與經濟利益
深圳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所長劉開明認為,很難判斷工會是出於什麼樣的目的,而要求這些投行建立工會組織:
"因為的確,工會出於它自身的利益,特別是它的政治地位(會提出這樣的要求)。外資企業沒有建立工會,應該說對於它是一個挑戰。因為在市場化的條件下,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地位一直在邊緣化。它要加強它在體制內的地位。工會的支部越來越多,對它來說越好。我覺得這可能是最重要的。"
不過劉開明也認為,工會提出這一要求,對經濟利益的考慮肯定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他介紹說,中華全國總工會目前每年有200多億元的會費收入。而中國的工會會費,不是向會員個人收取,而是由公司繳納。根據工會法,一家企業只要成立了工會,就要繳納員工薪水總額的2%作為會費,這也包括高層主管的薪水收入在內。這對於投資銀行來說,肯定不是小數目。記者12日與摩根士丹利及高盛駐北京機構聯絡,截至發稿時止,未收到回應。
中華全國總工會的一位工作人員向德國之聲表示,這可能與他們最近兩年推動世界五百強企業在華機構組建工會有關,"現在已經有85%的500強企業建立了工會,可能還在繼續推吧。"但他沒有透露更多訊息。
那麼,成立工會的500強企業的員工利益,是否得到了進一步的維護呢?
劉開明解釋說,現實的情況是,許多企業是從自己原本就設有的員工福利金中拿出錢來,去繳納這筆2%的會費。也就是說,這筆錢,原本就應當用在員工身上,而現在則將用來繳納工會會費。按照規定,其中四成要交給全國國總工會,六成留給企業自身的工會。因此,主要是看,交給全國總工會的這四成是否能有效發揮作用。
劉開明表示,投行是一個比較特殊的案例。因為在這個行業中,員工的基本利益無法得到保障、因此需要工會出面維護的情況相對比較少。
500強工會更弱勢
而許多案例表明,500強企業成立了工會,仍舊無法有效維護工人利益,有時候甚至起反作用。劉開明說:
"不管是500強的工會,還是其它外資企業的工會,實際上跟我們國家國企的工會沒有區別。反而是更弱勢,比國企的工會更弱勢。 它只起到福利工會的作用,而不能真正在比如勞資衝突的時候站在工人的一邊,完全沒有。比如說富士康、本田、豐田,它們都是500強,都成立了工會,但是當出現大規模勞資事件的時候,我們聽不到這個企業工會有任何聲音。正面作用完全沒有。"
2008年,中華全國總工會曾批評摩根士丹利等跨國公司"口口聲聲講尊重人權,履行社會責任,在本國也建立工會組織,但在中國卻採用各種手段拖延、阻撓職工建會",實行雙重標準。《金融時報》的報導中則援引高管的話說,工會方面並不是"請求"而是"要求"企業建立工會。
對此,劉開明介紹說,從法律依據上講,工人有加入工會的權利,而企業是"應該"建立工會,並非"必須"建立工會。也就是說,中華全國總工會有權利要求投行建立工會,但這種要求不具備法律上的約束力。
由於工會會費由企業繳納,因此,工會更傾向於直接與僱主聯繫成立工會事宜,而不是與員工建立聯繫。這也導致了企業工會無法有效維護工人的利益。但劉開明同時表示,倘若改成員工自己繳納會費,恐怕沒有人會願意這麼去做。
作者:苗子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