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治改革:監察制度頂層設計
2016年11月8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部署在3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省(市)監察委員會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作為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
該文件稱,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國家監察制度的頂層設計"。在今年1月召開的十八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習近平就提出:"要完善監督制度,做好監督體系頂層設計,既加強黨的自我監督,又加強對國家機器的監督","要健全國家監察組織架構,形成全面覆蓋國家機關及其公務員的國家監察體系"。
反腐機構整合
目前中國的反腐敗機構分佈在行政和司法系統,包括政府的行政監察機構--監察部、監察廳、監察局等;國務院直屬的國家預防腐敗局,在監察部掛牌辦公;行政體系以外檢察署還設有反貪局。此外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也與監察部合署辦公。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在接受《京華時報》採訪時指出,這些機構資源分散,沒法集中力量,形成相對統一、獨立的監察職能。另外在職能上也有重疊。整合這些職能,能夠提高效率,提高權威性,也可以降低行政成本。
監察委與政府同級
《方案》指出,將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省(市)監察委員會,作為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錢江晚報》的相關報導指出,監察委員會將獲得與同級政府同樣的法律地位,均為同級人大授權產生,並由監察委員會對政府進行監督,這樣的監督體制就從內而外,實現了體外監督。
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原副院長李永忠接受《新京報》採訪時也表示,此舉有利於強化監察職能的獨立性。監察委員會由人大產生,就意味著監察委員會對人大負責、向人大匯報工作,破解了"同體監督"難題。
教師醫生也受監察
李永忠強調,此番《方案》提出"全覆蓋",意味著所有"吃財政飯"的行使公權力的人員,都是監察對象,"不僅是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一些行使公權力的群團機構,以及一些學校、公立醫院等,都在監察範圍之內。"
《澎湃新聞》援引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解釋說,這次試點全覆蓋是要包括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老師應該也屬於此類。他還舉例說,現在有一些外國人在中國擔任公職,比如在高校做院長,目前不是監察對象,但全覆蓋後也可對他們進行監督。
檢察署職能"瘦身"?
按照此次試點方案,紀委系統和監察系統將從合署辦公進一步合並成全新的監察機構。有網路分析人士指出,除此之外,反貪與瀆偵這兩個職能也極可能從現行檢察系統中分離出來,一並進入監察委。如此,檢察署就只剩下批捕與公訴兩個職能,再下一步,似乎只能是並入司法機關,指向所謂的檢警一體化。
設立監察委的改革步驟,將先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試點。馬懷德說,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重大的整治體制改革和機構職能調整,採取試點可以降低風險,避免剛開始就推開造成更大面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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