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駭人聽聞的童工現象

2007年6月12日

6月12日聯合國「世界反對使用童工日」。童工的背後是成人,是組織剝削、牟取暴利的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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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的童工圖片來源: AP

童工的身影,出現在秘魯的採石場,出現在巴基斯坦的地毯廠,出現在中國的玩具廠、埃及的製革作坊……。據世界勞工組織估計,全世界有2.5億童工辛勤勞作。

童工現象之所以如此駭然聽聞是因為它不僅對社會最脆弱的成員進行經濟上的剝削,而且也剝奪了他們的童年。他們被迫提前進入社會,像成人一樣工作;他們被壓榨剝削,生活在損害其健康、損害其身心發育的環境下;他們被迫離開父母,在工作場地過著奴隸般的生活;他們無望有更好的未來,相反,許多童工面臨早逝的威脅。然而,單憑呼籲是解決不了這一惡劣現象的,國際社會必須識別和消除造成這一現象的經濟和社會原因。

因為童工現象不是惡意的結果,而是發展中國家經濟危機的結果,是發展中國家與工業發達國家之間競爭關係的結果。說到底,剝削童工是與貧困密切相關的現象。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都禁止童工,然而這一非法僱用領域卻頻頻被用來降低勞動成本、保持競爭優勢。不斷譴責這種惡劣剝削現象固然非常重要,但在此也非常清楚的是,聲明、宣言、決議都解決不了這個問題。有關決議已經不少,聯合國大會早在1959年就已通過《兒童權利宣言》。

該宣言申明,兒童在不到合適的最低年齡前不得參加工作、不得被迫工作,不得從事有害其健康、教育以及其它方面發展的工作。國際勞工組織的一份公約規定,從事輕度勞動的最低年齡是12歲,低於12歲的兒童嚴禁工作。還有一點也是清楚的,那就是不能單從富裕的、幾十年前即克服了這種剝削形式的工業發達國家的角度來看待童工問題,因為在有些發展中國家,滿16歲即為成年,即可結婚生子。

在許多第三世界國家,大批失業屬正常現象,而且沒有失業保險一說,也沒有任何其它形式的國家補助。在這種情況下,童工收入是許多家庭補貼家用的重要來源,有時甚至是家裡的唯一收入來源。但童工也加劇了成人的失業情況,增大了收入和生活水準不平等的現象。因為童工是貧困的結果,所以不能孤立地予以解決。歐洲的經濟發展歷史其實也恰恰表明,只有當經濟和社會廣泛發展之後,才可能徹底消除童工現象。在此,有一點是非常清楚的:在教育、培訓方面的投入可在中、長期內為社會帶來最大的收益。因此即便不是出於人道考慮,兒童,還是應當上學,而不是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