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三人當庭認罪 還押等候判決
2020年11月23日(德國之聲中文網) 前香港眾志的成員黃之鋒丶周庭與林朗彥23日出庭繼續接受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件的審判。由於周庭之前已認了煽惑未經批准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項罪名,所以黃之鋒與林朗彥出庭後也立即認罪。控方則是不對之前指控黃之鋒「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罪行提證供起訴。
法庭宣佈黃之鋒、林朗彥與周庭三人必須還押並等候12月2日下午2點30分的正式判刑。這將會是周庭首次遭刑事檢控,也是她首次被法庭下令還押。他們將由囚車押走。
三人在入庭前,在法院外接受媒體採訪。黃之鋒發表了六點聲明,表示如果他在案件審理完後立即被關押,他不會對這樣的結果感到意外。
黃之鋒說:「這個結果會是香港過去幾周來,最不荒謬的判決結果。過去三周,總共有23名倡議人士丶記者與區議會議員遭港警逮補。此外,每天都有香港示威者出庭接受審判或是被送往監獄。」
黃之鋒在進入法庭前強調,與那些案件相比,自己的案件算是情節較輕微的。他說,在檢視控方的證供並與律師討論後,他跟周庭跟林朗彥將承認所有控罪。他們預計將跳過審訊跟傳證人等程序,如果法庭判定三人有罪的話,他們將面臨最高5年的刑期。
黃之鋒向法庭外的媒體表示:「在港府持續打壓香港異議人士的背景下,很多香港年輕人從示威現場進到監獄。為了捍衛香港的自由,他們每個人都做出無聲卻無悔的犧牲。有些人在過程中被虐待,有些人則是被迫流亡,甚至有些人在高喊示威口號後,結束自己的生命。這也是為何我首次出獄後,便發誓要讓外界更重視香港監獄司法的議題。」
「政府無法阻止港人繼續倡議」
周庭22日晚間在社群網站上表示,若23日遭判刑入獄,將會是她人生第一次進監牢。她坦承自己有些害怕。周庭寫道:「雖說已有心理準備,但還是有一點點害怕。不過,比起很多朋友們,我所承受的已經很少。一想到這點,便會努力讓自己勇敢面對。」
周庭還寫道,如果自己能平安渡過23日的審判,她12月2日仍要因《國安法》的案件到警署報導。她表示:「難關一浪接一浪,只希望自己能繼續保持堅毅的心志。願平安。」
黃之鋒表示,或許香港當局希望他必須在監牢內服完一個又一個刑期。然而,黃之鋒認為不論是監獄刑期丶禁止參選或是政府力量的介入都無法阻止香港人繼續倡議。他說:「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透過我們對所愛之人的同情,向世人解釋自由的價值,以至於我們願意犧牲自己的自由。」
黃之鋒寫道,他希望自己的案件能讓全球關注中國政府如何透過施壓來破壞香港刑事司法系統原有的公正性,並讓刑事司法系統成為一個擁有武斷決策權的機構。他說:「不論23日結果如何,我想感謝我的家人與同事對我堅定不移的支持。我每天都為12名被關押在深圳的港人祈禱,希望他們能健康且安全。我也為周庭跟林朗彥祈禱,希望上帝能祝福香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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