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贪官量刑过轻?
2006年7月29日广告
中国检察官日报称,贪污腐败官员保释出狱的情况越来越多,许多人在出狱后甚至还享受原有工资待遇。该报道指出,66%的贪污腐败官员和80%的滥用职权的官员仅仅受到行政内部处分,而逃脱了刑事制裁,这一数字比2001年高出了50%。 而与此同时,保释出狱的腐败官员数字却在增加。从2003年到2005年,共有33000多名服刑中腐败官员被保释。这个数字中不包括那些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官员。
检察院以及律师界认为,这样的一个状况让中国中央政府号召的反腐败斗争的公信力大大下降。文章说,这不仅是一个法律上的问题,更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
一位名叫郑新建的检察官说,检察官努力查办腐败分子案件,但是总有各种干扰势力影响正常的办案工作。检察官必须冒着很大的压力工作,有时候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在办案。他说,历尽千辛万苦抓到的腐败分子但很快又通过各种途径得到保释,这让他和他的同事们感到非常失望和沮丧。
报道也披露现行法律上在某些腐败行为的处理上有漏洞,这也导致实际办案中的问题。一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那些腐败分子有能力聘请最优秀的律师,或者施加影响,对检察工作制造干扰。
中国曾经表示对贪污腐败的官员一般不判处死刑,这个问题在社会上以及法学界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北京大学的法学教授江明安说,一种目前法学界普遍的观点来看,对贪污腐败案件并不适用死刑,因为死刑并不能减少这类案件的发生。他呼吁,当前更加紧急的工作是健全相关法律,推进司法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