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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深记者高瑜一审获刑7年

李鱼2015年4月17日

在被关押近一年后,高瑜案一审宣判:高瑜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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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 Yu
高瑜 (资料图片)图像来源: imago/Kyodo News

(德国之声中文网)周五当地时间上午9时许,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布高瑜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7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高瑜的律师之一尚宝军对德新社表示,对判决结果“非常失望”。而另一名代理律师莫少平对德国之声透露,高瑜听到宣判后反应平静并表示要进行上诉。

莫少平也表示,高瑜的律师团队将开始准备上诉程序。他说,“泄露国家机密”罪可以定罪5到10年,现在高瑜被判7年,这样的判决不能说没有法律依据,也不是重判。但是,法庭是在完全采信检察机关的指控这一前提之下做出判决。”

现年71岁的高瑜于2014年4月24日被拘捕,当年9月被正式公诉,11月该案在不公开庭审的情况下开始审理程序。在此之后,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两次申请延期宣判该案均获准许。高瑜的律师团队于今年3月下旬向法院递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理由是当事人年事已高,健康状况很差,出于人道考虑,结束对其的关押不失为处理该案的选项。但不久后律师就得到了法院的口头拒绝通知。

高瑜曾是德国之声中文部的自由记者。在此之前,她因政治批判言论已两度入狱,共获刑7年有余。去年检方以"非法为境外提供国家机密罪"对她提出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