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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观察:强行拆迁违反法制国家原则

转载或引用务请标明“德国之声”<br> 本站网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3月25日

随着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开发,中国一些大中城市里越来越多的民居被迫让位于新建商业设施或高档商品房。强制拆迁成为引起群众强烈不满、进而导致冲突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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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拆迁的受益者是官员和房地产商,居民是“打落牙齿和泪吞”图像来源: AP

这一问题引起了国内外媒体的关注。本周四,国际性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发表了一份有关中国强制拆迁及居民维权运动的报告。

“人权观察”发表的这份长达45页的报告题为“中国的强制拆迁及居民维权运动”。报告指出,在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强制拆迁违反了中国法律和国际公认的公民居住权。许多城市地方政府和房地产项目开发商使用强制手段迫使成千上万的居民搬出自己的住宅,许多人得不到相应的补偿,遇到纠纷时也得不到司法援助。

一些城市的拆迁户组织了一定规模的抗议活动,并在因特网上发表消息。这些自发的维权活动引起了社会各阶层的关注。一些法律专家批评政府对居民财产和权益保护不力,一些有影响力的官方媒体也深入报道了强制拆迁的个案。但情况并没有得到显著改善。报告作者,人权观察亚洲部的戴维斯女士说:

“最主要的问题是,中国有关拆迁的法律法规缺乏对私人住房财产的基本保护。开发商和地方官员往往在共同的经济利益驱使下,通过强制拆迁达到他们的目的。他们住户提供的补偿微不足道,而法院判案也受到当地官员和干部的干预。”

各地房地产开发商一般都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而腐败官员把开发商的利益置于拆迁户的利益之上。不久前闭幕的人大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改草案。保护私有财产被写进了宪法。但从法律条款到具体政策的实施,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戴维斯女士指出:

“政府需要改革现有的拆迁法规,包括全国性的和地方性法规,由中立的非政府仲裁机构来裁定,保障居民在协商补偿金的谈判中拥有更多权益,制定全国统一的赔偿标准,另外要整顿和监督法院系统,避免法院的工作受到地方官员的干预。”

去年十月,律师郑恩宠被上海一家法院以泄漏国家机密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郑恩宠在上海以代表拆迁户进行诉讼而闻名,他的“罪行”是向美国的人权组织发传真,提供了上海市民抗议强制拆迁和不公待遇的消息。中国政府希望民众把纠纷拿到法庭上理论,而不是走上街头抗议。但法院的作用和地位还必须得到加强,而司法不独立仍是其中的关键问题。

人权观察的这份报告是该组织首次就中国强制拆迁问题发表文章,作者戴维斯女士说:“北京正在筹办2008年的奥运会。我们希望借此机会让这一问题引起更多重视。我们希望在中国承建工程的国际开发商、建筑公司和设计师调查本公司的项目,确认地方官员是否有强制拆迁等侵权行为,如果的确有侵权发生,应该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居民的损失。政府有权力进行拆迁,但问题是要保障居民的基本权利,让他们在诉讼中有更多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