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法维持对刘晓波原判,欧美提出强烈抗议
2010年2月11日广告
去年12月25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刘晓波11年监禁。此一判决在国际上引起强烈反响和抨击。
刘晓波的辩护律师尚宝军对法新社证实,在短暂庭审后,高院裁定"维持原判"。
美国和欧盟要求立即释放刘晓波。
刘晓波是呼吁国家实施广泛政治改革、建立宪政的"零八宪章"的主要倡议人和起草者。因参与八九民运,他曾入狱20个月。
中国司法当局常以试图"颠覆国家政权"罪名起诉维权人士。在刘晓波一案上,他在互联网上发表的多篇文章也被视为犯罪的"证据"。
包括美国等17个国家及欧盟驻华外交官周四早晨来到法院所在地,要求参加旁听,但遭拒绝。
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Jon Huntsman)对北京高法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表示"非常遗憾"。他在一份声明中指出,"因以和平方式表达政治见解而对个人进行法律追究违反国际公认的人权标准"。声明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刘晓波,尊重所有公民和平表达政治观点及行使国际公认的自由的权利。
欧盟驻华代表西蒙·夏普(Simon Sharpe)在北京高法大楼外对记者强调说,中国当局应该立即释放刘晓波。他同时指出,"北京应当停止对零八宪章的其他签署人的刁难或拘押"。
人权组织"大赦国际"称,北京高法"错过了一个纠正错误的机会"。该组织指出,对刘晓波的判决是对要求中国尊重人权的国际社会的直接打击。
包括捷克前总统哈维尔、200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赫塔·米勒等在内的众多人士近期以来分别提出建议,应将本年度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
作者:凝炼
责编:叶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