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医改新方案出台
2006年7月5日德国医疗保险体系再次面临改变。政治人士也再次自我宣扬,完成了伟大的改革工程。它就是经过数月筹备后,在总理默克尔主导长达十小时的磋商会议中,就相关法规里所谓“提纲挈领的重点”达成一致。他们宣称,经过结构性改革的医疗体系,将获得持久的改善。但经仔细观察,这一改革方案其实仅朝着正确方向迈出了一小步,它并未解决德国医疗体系的结构性缺失,因此还有必要继续努力。这次改革的主要成就,是增加了可以维持德国高额医疗支出水平的财务收入。
促使医疗支出持续升高的两个主因,第一是高科技医疗设备的使用;其次是人口的发展趋势。此外,高失业率也对保险费的增长产生影响。还有就是完善的医疗设施延长了居民寿命。当然,这是值得高兴的事。但其结果却造成了比经济增长更快的高额医疗支出。政治人士一再感到迫于形势,必须提增医疗经费,或设法在体制内开源节流。
此次改革也不例外,从明年开始,由雇员和雇主各付一半的医疗保险费将再提高0.5%,否则将无法平衡即将出现的高达70亿欧元的亏空。执政联盟此前提高3%增值税的决议,对企业,尤其对于私人家政来说,等于在原先就已相当沉重的税负及社会福利及保险支出上,再度加重负担,从而波及景气的积极发展,并使刚渡过很长一段低迷期,现在稍有起色的私人需求停滞不前。不过,2008年似乎有好转的希望,因为届时政府将从国家预算支出儿童医疗保险费用。第一阶段为30亿欧元,最终阶段为每年150亿。
虽然执政联盟的财政专家一再保证不会因此而提高税赋,但政府从其它方面节约数十亿财政开支的可能性几不存在。然而无论如何,政府利用税收支付儿童医疗保险的政策,是结构改革必要的一环。政府拨出的这笔金额,将与投保人缴付的法定保险费一同存入一个基金,再从中支付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按人头收领每人相同数额的保险费。如果收入的这笔资金无法平衡保险公司的支出,就必须视实际需要各自提高保险费。而如此一来则将导致投保人更换保险公司的后果。这一政策的主要用意,是加强保险公司对财务的适当运用。
仔细观察可以发现,执政联盟各政党在此作出了相互让步。也就是说,改革方案是一个包含了基督教联盟“人头医疗保费”及社民党“公民保险”的折中方案。至于它是否适用于在财务及结构方面都出了问题的医疗体制,还有待时间的证明。不过,仅由于昂贵医疗技术的进步及人口发展,就不容下一波医疗改革有太长的喘息空间。在德国,没有任何一个社会领域像医疗领域那样更适用“完成改革是为下次改革作准备”这句话。